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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农业贷款

来源:未知来源 日期:2015-11-20 12:00

一、个体集体贷款

1949年秋,人行以粮折钱对贫苦农民发放农业生产贷款。次年,境内执行《1950年农业生产放款收回办法》,收贷工作由银行办手续,粮食局负责稻谷验收保管,乡村政府负责通知和催收,月息1%,并试办农产品抵押贷款,每户以押金50~500公斤为限,月息2分1厘/50公斤,贷款指标到户,期限1年,用于水利建设者可延长到3年。1954年遭受水灾,湖区受灾人口达90万人,减产稻谷3.5亿公斤。省人行拨发灾贷350万元,帮助农民度过难关,恢复生产。1955年春,贷款对象由个体转向集体。5月,开办贫农合作基金贷款,月息4‰,比一般个人贷款低3‰,对20万户贷款359.6万元。1956年,农业生产贷款发放对象主要是初、高级农业合作社。1957年贷款余额1183万元,比1952年增加21倍。

1958年8月,银行营业所和信用社下放公社领导,由公社信用部统一安排农村资金,银行只办理划账手续,银行职能和信贷失控,货币投放过多。年底,农业生产贷款余额2028万元,增加845万元,部分生产队用贷款搞分配,大批放款无法收回。1959年4月,收回银行营业所,恢复银行职能。1961年,发放贷款采取“当年收多少,来年放多少,不作调剂”的原则,终因天灾人祸严重,积欠难收,影响了次年农贷投放。1962年,农业丰收,形势好转,银行结合秋后农副产品采购旺季抓紧回收农贷,任务完成较好。

1966年,贯彻国家农贷政策发放1002万元,收回1916万元,成为境内开办信贷以来第二个收多于放的年度。1966~1975年,农贷累放11127万元,累收13893万元,其中剔除豁免1961年前的3026万元,10年净增260万元。1976年,农业生产贷款包干指标由3733万元增至4126万元。

1980年,恢复农行机构。金融系统贯彻“区别对待,择优扶植”原则,对向国家交售人平商品粮200公斤,队平商品棉500公斤以上的生产队,优先给予贷款支持。发农贷、预购定金和信用社贷款13482万元,年末余额1647万元,较1970年下降46.8%。1981年,农村推行家庭承包经营,农业生产贷款改变“贷集体,不贷个人”的观念和作法,向承包经营农户发放贷款的比重增加。是年3项支农贷款累放15080万元,累收14900万元,为历年之最;信用社发个人贷款1533万元,为上年的3倍多。1982年,选择37260个专业户和重点作联系点,搞好产前产后服务,投放农贷4424万元,当年全部回笼,还收回旧贷39.5万元。1984年,推行农业生产贷款期限管理,到期催收,逾期加息,农贷收回率93.7%。1985年试办抵押贷款,按抵押品价值70%内给予贷款。1985~1987年,境内苎麻面积扩大,出现挤粮、压猪现象,市农行实施“保粮、压麻、扶猪”策略,增加农田水利贷款912万元,发放生猪贷款2600万元、渔业贷款822万元。1988年,支粮生产贷款占农业生产贷款总额的60%。是年农业遭受风灾,农行系统及时投放生产、生活贷款1997万元,促进农民重建家园恢复生产。1989年,信贷政策向农业倾斜,累放农业贷款29803万元,预购定金贷款3419万元,年末余额22115万元,比1988年增长4856万元。1990年余额达27702万元,主要用于科技兴农和农田水利建设维修,解决优质粮、棉、蔗种子引进,吨粮田建设等。

1991年,支持农业科技的推广和应用,以及农业综合开发,调整产业结构,帮助重点农业企业提高经济效益,累计发放贷款46422万元,年底余额达37923万元;支持建立、完善科技兴农服务体系和国营农办工业技术改造,为190个重灾企业、90950户重灾户解决口粮、排渍、改种等生产自救的资金需要。1992年,农业信货扩大增量,年累放农业贷款61780万元,支持农业战胜多种自然灾害。1993年,农业贷款投向支持30个农贸市场建设、300个科技示范户、300个小康村建设,累放贷款66625万元,净投放13159万元。1994年,发放猪、牛、羊、蜂、蛇等养殖费用贷款5260万元;发放蔗、麻、蚕桑、花生、大豆、烤烟、湘莲等种植贷款4777万元;发放贷款3560万元,支持358个示范村提前跨入小康行列。

1995年,坚持转轨不转向的信贷工作政策,确保对农业、农村、农民的有效投入,年累放农业贷款74845万元,支持“菜篮子”工程基地建设,扩种蔬菜4500多亩。1996年7~8月,境内遭受特大洪涝灾害,银行发放救灾贷款4500万元,帮助农民购回秋冬生产所需的种子、肥料等生产资料,稳定了民心。是年累计发放贷款272581万元。

1998年发放农业贷款2.3亿元,重点支持正虹饲料公司工贸一体龙头企业的农业产业化发展。1999年累计投放贷款7800万元,签发银行承兑汇票8000万元,支持原有及培植一批新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

二、国营农业贷款

1949~1953年,对华容等县小农场投放贷款,规定期限10个月,逾期不还加息50%,1953年末余额41万元。1954年,洞庭湖区大水灾,农场两季失收,贷款未能如期偿还,余额增至137万元。1955年,人行岳阳县支行因农场贷款管理成绩突出,被省分行选定为国营农业贷款重点联系行。1956年,根据人总行国营农贷暂行办法,境内只对农场季节性材料储蓄、季节性生产费用、大修理和临时性超定额贷款,逾期罚息10%。1957年,开始对劳改农场发放贷款,年底国营农业贷款余额428万元。

1959年,国营农场增加流动资金概由财政拨付,银行不予贷款。1961年恢复银行贷款。1962~1965年,农场贷款只限于解决临时性、季节性周转需要且必须按期归还,连续4年境内农场贷款数额压到最低水平,1965年余额仅11万元。其后,农场经营单纯“以粮为纲”,忽视多种经营,造成农垦系统11年亏损,而财政定额资金一定多年不变,流动资金增加靠贷款,基建超支和亏损挤占贷款。1975年贷款余额增到846万元,比1970年增2.34倍。至1979年,境内10个农垦企业亏损挂账604.3万元,基建超支371万元。

1984年9月,市农行与财政、审计、农业等局对7个农场进行检查,清出基建超支、历年亏损、滥发奖金、补贴等共6012万元,追回在建计外工程等不合理占用2403万元。1985年,国营农贷余额3273万元,比1980年增加2倍。1986年,市农行开办家庭信贷业务,年末家庭农贷余额1230万元。1989年,对农场资金开展大检查,清出有问题的资金11712万元,占农场贷款的62.3%。1980~1989年,共对143个场办工商企业累放技改贷款6947万元,使国营农场办工业异军突起,成为地方工业的一支生力军。1990年实现工业产值21838万元,利润1131万元。年底农场全部贷款余额增至15748万元。

1991年,把支持国营农场农工商综合经营发展作为重点,增加国营农业贷款4000万元,为农民发展起到了示范作用。发放国营农办工业技术改造贷款830万元,新增产值6500万元。对君山农场上年亏损的瓦厂、砖厂、综合厂、酒厂、机械厂5家企业,采取发放启动贷款,盘活现有资金等措施,一举甩掉亏损帽子,家家盈利。

1993年,银行支持钱粮湖、君山、屈原农场走农工商一体化的路子,帮助企业盘活资金5320万元,累计发放贷款22586万元,实现工农业总产值14.76亿元、利润5390万元。农总行、分行、市行联合对君山农场贷款2500万元,发放贷款400万元扶持建新农场“遗传工程稻”种子繁殖场扩增到1万亩。1993年,国营农场贷款并入农业贷款科目统一管理。

三、乡镇企事业贷款

1958年,银行按集体工业贷款办法办理社队企业贷款。1959年,专设公社企业贷款科目,余额263万元。1961~1962年,一批大炼钢铁时建起的小高炉、土炉关停,沉淀贷款229.6万元,后经批准豁免冲销。自此,银行取消公社企业贷款科目,并入农贷管理。

1967年,银行投放部分社队企业贷款。1975年3月开办社队企业生产设备贷款。1977年,用贷款一轰而起办起11家矾矿,仅有新开塘矿1家效益较好,其余10家先后关闭。至1979年底,盲目投放社办企业生产设备贷款达338万元,多数效益不佳。

1980年,因效益不佳关停社队企业500家,沉淀贷款400万元,1981年经清理收回17万元,其余贷款由社队企业主管部门承还。

1983年,改进贷款管理办法,放宽开户结算条件,推动乡镇企业的发展。1984年,农行择优扶植44个项目,发放设备贷款560万元。通过发行金融债券组织资金261万元,投放给效益好的乡镇企业添购设备。1986年再度发行金融债券320万元,投放固定资产贷款1010万元。乡镇企业总收入突破10亿元。1987年,乡镇企业呈现蓬勃发展之势。市农行对104个项目贷款1488万元,占总投资的70%以上。1988年,重点支持100家在建和36家新建、扩建企业,贷款9430万元,年底,因银根紧缩,固定资产贷款余额只上升148万元,增长5%;流动资金贷款增加1105万元,增长22.4%。1989年,贯彻扶优限劣精神,收回三类企业贷款950万元,收回80个关、停企业贷款86万元。1990年,控制力度放松,增发贷款987万元,年末余额10525万元,为1985年的2.6倍。

1992年,市农行累放贷款13134万元,比上年增加4917万元,余额达56869万元。1993年,针对银根趋紧的状况,市农行改变重放轻管的作法,贷款受到控制。1994年,加大支持乡镇企业力度,净投放贷款4178万元。1995年,为支持乡镇企业上新台阶,累放贷款31188万元,支持乡镇企业实现产值221亿元,利税18亿元,其中利润13.1亿元。1996年,累计发放贷款25473万元,净投放3157万元,乡镇企业实现年产值405.6亿元、利润35亿元。1997年,累计发放贷款近2亿元,促使乡镇企业在经济环境不景气的情况下,仍然获得长足发展。1998年,加大乡镇企业改造、改制力度,对乡镇企业贷款投放1.2亿元,余额39960万元。1999年,累计发放乡镇企业贷款9680万元,余额40787万元。

四、专项贷款

开发性贷款 1983年,试办渔业开发贷款和林业开发贷款,到1988年,累放渔业开发贷款2721.5万元,支持新建渔池58282亩;累放林业开发贷款2209.2万元,汨罗、湘阴、华容县(市)消灭宜林荒山,汨罗市被评为全国荒山绿化先进单位。7月,林业部和农行总行在岳阳市召开7省、市植树造林现场会。

1990年,市农行发放农业综合开发性贷款1300万元,重点支持农业开发和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发放畜牧业开发贷款630万元,支持正大岳阳有限公司改造600万只规模的苗鸡场;发放农田水利基本建设贷款2221万元,支持新建、扩建和维修电排、机埠186处,修复大堤200多公里,扩大灌溉面积25万多亩。1991年,重点支持“ 1211” 工程(“ 1211” 工程指100万亩吨粮田建设、20万亩双百棉田建设、1万亩水面开发、1000亩桑园开发。)。1992年,支持农业综合开发项目45个,新增农业综合开发贷款8012万元,争取上级行联合贷款3000万元。

1993年,市农行贷款5000万元,支持铁山水库建设,解决市民饮水和农田灌溉。1995~1996年,银行有选择地重点支持水产和丘岗综合开发。发放水产业生产贷款2890万元;发放贷款1800万元,支持23个乡镇、104个村、12个林场开发荒山3.8万亩,新栽水果林1.2万亩,新造经济林2.8万亩。

1997年,农业开发贷款划归农发行管理。1998年,开发性贷款复归农行实行商业化管理。市农行新支持8个项目,新增贷款1600万元,重点支持一批蔬菜基地、集贸市场建设,年底开发性贷款余额21938万元。1999年为21788万元。

粮棉大县专项贷款 岳阳、华容、君山、钱粮湖等县、区、场为发放粮棉大县专项贷款地区,1996年,共发放粮棉大县专项贷款6755万元,有选择地支持21个项目。1997年,对14个项目贷款3840万元。此后,粮棉大县专项贷款并入其他科目。

世界银行贷款 1986年3月,省农行分配境内利用世界银行(以下简称世行)贷款配套资金指标360万元人民币(下同)。至1988年底,共批准133个项目,总投资12136万元,贷款8258万元。因遭受特大洪灾,影响部分到期贷款收回。至1989年底,累计用款6250万元,向世行报账取得贷款4187万元,所开发的120个渔业项目全部竣工投产。

1990年,145个世行贷款项目竣工投产,农行第二笔世行贷款6985万元全部发放完毕,并按期收回外资贷款770万元,周转再贷给其他企业。1993年,及时向正大岳阳有限公司等40家利用外资、外贸企业发放外汇贷款700万元和国内人民币配套贷款4500万元。1999年,引进世行动物饲料项目贷款160万美元,各项外资贷款余额726.8万美元。

亚洲银行贷款 1996年,引进亚洲开发银行(以下简称亚行)外资贷款555万美元,期限6年。所支持的单位中3个效益较好的,还本付息任务按时完成。1999年,3个单位共创利税518万元人民币。亚行贷款余额229.3万美元。

小水电贷款 1964年开办。主要用于平江、汨罗、岳阳、临湘等县。1985年,对小水电贷款逐站清理建档,贷款由各县小水电公司或县主管部门承还。至1988年底,贷款余额592万元,其中531万元为逾期未收。1991年,小水电贷款余额584万元。因境内连年遭受洪涝灾害,市农行加大对农田水利、水电等基础设施建设的贷款投放力度,累计投放12600万元,支持江湖堤坝和排灌设施的整修、改善和加固。1992年,小水电贷款并入农业贷款科目后不再单独反映。

扶贫贷款 1987年,投放扶贫贷款2370万元,重点支持23个贫困乡镇和4000多个贫困户。发放“老边穷”地区“老、边、穷”地区指革命老区、边远地区、贫困地区。平江县贷款1500万元,扶助贫困户发展生产项目28个。1988年,安排平江县15个项目扶贫贴息贷款320万元,共发放扶贫贷款1900万元,扶助25个贫困乡镇和2.4万贫困户,一半以上贫困户达到温饱水平,10%跨入致富行列。1989年,发行扶贫贴息贷款312万元,用于农业开发性项目220万元,用于乡镇企业93万元。

1990年,发放扶贫专项贷款3100万元。其中对平江县发放400多万元,扶助种植白玉竹6000亩。1991年,银行办扶贫点100个、联系户1200户,点上的脱贫率达80%。1993年,将平江县作为扶贫改革试点县,发放贴息贷款495万元,重点支持本地资源开发,扩橙基地1000亩,栽良种茶叶150亩。境内共投放扶贫贷款4180万元,比上年增加2050万元,重点扶助5000户贫困户脱贫致富。1995~1996年,扶贫工作重点抓科技上项目。1997~1998年4月,扶贫贷款划归市农发行管理。1998年5月,扶贫贷款再度划回市农行管理。1999年,发放扶贫贷款5000万元,扶助老区平江县3.8万贫困村民脱贫致富。

安全楼专项贷款 1995年4月,实施洞庭湖蓄洪区安全楼建设,至年底,银行签订建安全楼475户(栋),放贷160户,金额160万元。1996年,发放专项贷款5000万元(每户贷额1万元),帮助蓄洪区4785户兴建安全楼4216栋。1997年安排部分资金支持安全楼建设扫尾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