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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记 苏区财政

来源:未知来源 日期:2015-04-09 12:00
                                      一、财政收入
    苏区财政收入有农业税、商业税、工业税、关税和公营经济收入等,其名称、政策规定在平江、华容两县苏区各有不同。
    农业税平江县苏区叫土地税,只对主要农产品(谷、麦)征收,副产品及杂粮不征税。1928年,按主要农产品收入的15%征收土地税,1929年,改按 10~15%的累进税率征收,1930年8月以后,又改按人平所得稻谷多少定起征点并税率的办法,即人平收谷6石(90斤为1石)为起征点,每增加1石增加税率1%。最低税率为2%,最高税率为25%。1931年土地改革后,富农按人平2石、中农4石、贫农5石为起征点,税率不变。华容县苏区农业税叫公益费,以户占有田亩的面积为标准,按土地肥瘠分上下两等,每年秋后征收公益费,上等田10亩以上征10%(10亩以下不征),15亩以上征15%,40亩以上征30%;下等田15亩以上征10%(15亩以下不征),35亩以上征15%,60亩以上征30%。农业税减免先后规定有:红军官兵在服役期间,本人及其父母、妻子,无劳动力的弟妹,一律免税;雇农及其妻子免征;手艺、匠人、店员、工人本人免税,群众参加革命工作而牺牲者本人土地免税3年;遇水、早灾害或白匪摧残的区域,视情况减免;贫农收人不能维持生活者,个别减或免;开垦荒山者贫农免税三年,富农免税1年;苏维埃政府工作人员,本人及其父母、妻子减半征收。
    山林税     平江县苏区征收竹麻、茶籽、茶叶、果子等税,统称山林税。
    竹麻税     又叫纸槽税,以实得竹麻(破成碎片未浸石灰之竹片)担(50公斤)为计算单位,中、贫农每人年破6担起征,税率5%,16担以上征18%,分11级。富农3担起征,税率5%,16担以上征24%,分14级。
    茶籽税     以实收荼籽担为计算单位,中、贫农每人年收茶籽3担起征,税率5%,13担以上征18%,分11级。富农1担起征,税率5%,13担以上征24%,分13级。
    茶叶税     以实收烘干茶叶斤数为计算单位,中、贫农每户年收茶叶10斤起征,税率5%,300斤以上征18%,分11级。富农每年收茶叶5斤起征,税率5%,300斤以上征22%,分12级。
    果子税     以实收果子出卖所得价款为标准,中、贫农每户年得价款10元起征,税率5%,300元以上征18%,分11级。富农得价款5元起征,税率6%,300元以上征22%,分12级。
    商业税    1931年4月,平江苏区开征商业所得税,也叫营业税,按商户资本额大小征收。资本额50元以下的免征,50元起征。税率5%,至400元以上征收25%,共分5级。累进征收资本营利所得税,当月收入计银元651 27元。1934~1937年,平江苏区活动转入地下,正常征收活动停止。华容县苏区自1930年10月起开征商业公益费,即商业照资本抽收,100~1000元征收15~30%,1000元以上征收40%。
    关税    湘鄂西苏区在长江中游南北两岸设海关征收关税赤、白区域输入关税,普通货物在30元以上征收1%,奢侈品不论价格征收50%,输入粮食免税,油、盐减半征收。白区运往白区途经苏区的普通货物(粮食、油、盐)在孙元以上征收1%,5000元以上征收8%,8000元征收10%,奢侈品则不论金额多少,均按 50%征收。1930年,联县苏区(华容、石首)于调弦口设海关,最初只设2处,每月收入1500元。1932年增至13处,月收关税万余元。
    公营经济收入    平江县苏区政府1928年建立后,相继开办缝工厂、工农银行、医院、金矿局、枪械局、印刷局、制药厂、硝盐厂等企事业单位,至1931年7月,企事业收入银元2101.38元。1930年,华容县桃花山、大旺厂苏区开办卷烟厂、袜厂等企业,月生产卷烟60箱、棉纱袜1000余双,收入无考。
                                   二、财政支出
    支持公营经济    平江苏维埃政府在1931年5月1日编制的《4月份收支决算表》中,拨款支持印刷局银元65.49元、木梓局 56.08元、金矿局620元、枪械局114.087元。《7月收支报告表》中,拨金矿局银元250元、印刷局22 529元、木梓局78 27元、枪械局80.56元、缝工厂64.2元。
    兴办文教事业    1929年起,平江各苏区先后办起列宁小学、红色小学,县还办了干部训练学校。平江苏区政府《1931年4月份收支决算表》记载,有学校学生补助共计银元64元的开支。1931年1月,平江苏区政府办《冲锋》专刊,7月设立平江农村小报总社,东、南、北3个分社,9月又创办《平江农村周报》,其经费以苏区政府拨款为主、群众捐募为辅。
    兴办卫生事业    1930年8月,平江苏区建立红色医院,下设6个诊所,可容纳病人千余人,工农群众可持苏区政府的介绍信去医院或诊所免赞就诊。1931年建立制药厂,1932年相继成立采药队、制药科、贫民看病所等医疗:卫生组织,其经费开支,有据可查的仅有苏区政府《1931年7月收支报告表》中所列医药费开支银元6.3元。
    抚恤和社会救济支出平江县苏维埃政府于1930年10月颁布《经济会平江县总会救济条例》,1932年7月颁布《红军抚恤条例》,对抚恤和救挤作了具体规定。据1932年4月县政府收支报告表记载,残废养老院支出80元,7月列此项支出195.53元。
    行政人员经费各苏区的供给与标准各不相同,湘鄂赣苏区(平汀县苏区原属湘鄂赣苏区)规定每人每月银元4元,未发零用钱,湘鄂西苏区(华容县原属湘鄂西苏区)规定机关工作人员每月只有饭吃,不另发零用钱,剃头、洗衣由公家睹人共用。公用经费,湘鄂赣苏区对各级政府机关规定,乡一级的办公费每月由苏区拨给银元20~40元,区一级50元;对各级党委机关规定,县委办公费每月银元1.5元,区委5元;宣传和印刷费,县委每月120元,区委8元。中共华容县委组织部经济委员会1930年5月规定,县委每月交通赞银元5元,办公费2元,每个支部每月办公费0.5元。
                                   三、财政管理与监督
    财税征管机构    平江县苏区创建时设县、区、乡财政委员会,负责税收征管。1930年,县改设财政部,部以下设税务科,管理商业税、工业税、土地税及山林税的征收、检查、监督。区、乡财政委员会负责税收征收。华容县苏区在县、区、乡设立征收委员会,各级征收委员会都须在经济委员会监督之下,履行征收费款之责。
    支出预算管理    湘鄂西苏区1930年规定,各级政府按月须有预算与决算,呈报上级政府批准,禁止浪费,向群众公开账目。湘鄂赣苏区1932年4月规定,各级政府应按月造具预算,直接交上一级机关审查批准,由上级机关将批准的项目,发给领款证,依次通知下级,未得上级通知前不得用款。
    财政监督    平江、华容苏区政府规定,各级党政机关和红军部队。都要按时向下级和群众公布收支情况,每月报告收支详情。苏区各级政府还建立审计委员会,配备稽查员。19引年11月,湘鄂西苏区党委决定:“由最忠实勇敢、观念正确、群众信仰的青工、贫农组织轻骑队,监督、检查财政工作,同违反财经纪律的现象作斗争”。1932年5月,湘鄂赣苏区建立审计委员会,审查过去账目,实行经济统一。湘鄂西苏区叫经济委员会,负责审核同级机关和下级政府的预算和决算。1933年,平江苏区贯彻执行中央《惩治贪污浪费行为的规定》:凡贪污公款500元以上者,处以死刑,贪污300元以上、 500元以下者,处以2年以上、5年以下的监禁;贪污100元以上、300元以下者,处以半年以上、2年以下的监禁;贪污100元以下者,处以半年以下的强迫劳动;挪用公款者,以贪污论罪;浪费公款者,根据情节轻重,处以警告、撤职及1个月以上、3年以下的监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