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行政事业审计

来源:未知来源 日期:2015-04-09 12:00

一、行政事业单位的定期报送审计和经常性审计

1984年完成审计项目18个,查出违纪金额 127.6万元。各县(市)对行政事业单位审计,发现挤占挪用各项事业费、乱开支、滥发奖金实物等现象较为普遍,引起市、县政府领导重视。1985年,对行政事业单位推行定期报送审计制度,重点开展对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及公安局、检察院、法院、司法局等机关及教育、卫生等部门的审计。 1985~1991年,全市共审计单位669个(次),查出违纪金额1800多万元。1989年,审计单位158个,查出违纪金额852万元。岳阳县审计局在对该县林业局的审计中,查出违纪金额45万元,发现挪用国家下拨的育林基金17万元发奖金补贴、实物。审计处理收缴财政16.3万元,其中个人退赔 11.5万元,该局局长、副局长、纪检组长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此案引起各级领导的重视,审计署发了参阅件,湖南电视台作了公开披露。

1992年,行政事业单位审计由定期报送审计改为经常性审计。市、县(市)审计部门每年选定一批重点部门、重点单位、重点项目和重要资金开展审计。1993年,对市血防所财务收支审计,查出该所财务科科长挪用公款10万元到深圳炒股,所长挪用公款5万元给私人做生意,基建会计兼出纳贪污受贿上万元,均交司法机关查处。1994年,岳阳县审计局对新开派出所进行审计,查出违纪金额27.7万元,依法作了严肃处理,上缴财政14万元。是年开始,重点抓财政拨款多、收费项目多、下属单位多和财务管理混乱单位审计。1995年,北区审计局查出区政府水电科截留挪用水电费26万多元,审计处理收缴财政15万元。1996年对市一医院审计,查出小金库40万元,一次处理收缴财政30万元。对工交系统5个行政事业单位的审计,共查出违纪金额240万元,收缴财政43万元。

二、行政事业单位行业审计

1992~1999年,全市开展16次救灾款物、教育经费、民政经费、养老和失业保险基金、住房资金、计划生育经费等专项资金审计和公安局、检察院、法院、司法局、医院等行业的审计。共完成审计项目 79个,审计单位210个(次),查出违纪金额1.3亿元,审计处理应上缴财政267万元,已入库245万元。

救灾款物审计  1992年,共抽调32人组成10个审计组,对10个民政主管部门和86个受灾乡镇进行13个月的跟踪审计,纠正违纪金额50多万元。1995~1998 年,境内发生3次特大洪涝灾害,全市连续对救灾款物发放进行跟踪审计。1995年,组织21个组对122个重点受灾乡镇、357个村民小组进行审计,查出违纪金额81万元。华容县审计局对3个部门、15个乡镇、24个村进行跟踪审计,核实灾民120多户,查出不到位救灾款5.3万元、粮食指标20.445 万公斤。该县政府作了《关于全县救灾款物跟踪审计情况的通报》,确保救灾款物按时正确发放。1998年洪水刚退,全市组织50多名审计人员深入受灾严重乡镇,了解救灾款物发放情况,进行跟踪监督。

民政资金审计  1986~1991年,全市审计部门对民政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特别是对优抚救济资金进行多次审计、查处了一些挤占挪用民政资金的违纪问题。1992年,对9个民政主管部门33个下属单位审计,查出违纪金额309万元,重点查处挤占挪用民政事业经费、私设小钱柜、滥发钱物等严重违纪问题。1993年以后,又连续对民政部门开展多次审计,对正确合理使用民政资金起到了监督作用。

养老保险基金和失业保险金审计  1993年,完成5个审计项目,查出违纪金额97万元,对少数单位拖欠两项基金、超标准提取管理费、少提积累、管理费超支等问题提出处理意见,并对改革开放新形势下建立完善社会保障制度提出审计建议。1999年,完成审计项目10个,查出用于购车、搞基建、购通讯工具及借给企业搞开发等违纪金额1500多万元,其中两项基金挤占挪用1200多万元。岳阳楼区查出该区社保所挤占挪用两项基金133万元,以假发票形式私分现金、请客送礼及游山玩水等10多万元,此案移交司法机关处理,有3名直接经济责任人受到行政和法纪处分。岳阳县审计局查出县社保所挪用保险金190多万元,引起该县政府、县纪委的高度重视。

计划生育专项事业费审计  1997年开展对1995~1996年计划生育专项资金审计,共审计10个市、县(市)、区计生委(办),抽查96个乡、47个村,查出违纪金额286万元,收缴财政20万元。发现截留挪用计划生育专项资金、坐支计生罚没款,自立收费项目或超标准收费、利用不合规发票及白条报账等违纪问题,依法作了处理。

教育经费审计  1997年,对普教经费审计,对挤占挪用教育事业费、乱收费、乱设小金库共2000多万元进行处理,对教育经费投入不足、拖欠教师工资问题提出审计建议。 1999年,对教育附加费审计,查出违纪金额4500多万元。发现教育附加费征收不足、重复提取征收手续费、征收手段不合法、挤占挪用教育附加费等违纪问题。

住房资金和科技三项经费审计  1998年,对住房资金专项审计,完成12个项目,发现住房资金管理混乱、挤占挪用住房资金、违规贷款及安居工程逾期贷款等,查出违纪金额3086万元,占住房资金总额的14.8%,引起政府及主管部门的重视。1993年,对科技三项经费审计,审计121个项目,查出挤占挪用科技经费114万元,占总资金的20%。科技项目完成率仅43%,部分项目投产后效益差,造成损失浪费,科技资金回收难等,引起市政府及主管部门重视。

公、检、法、司审计  1984年,审计公安系统70个单位,查出违纪金额949万元,收缴财政41万元。这次审计以查处“三乱”为重点,检查罚没收入、规费收入和预算外资金的收、管、用情况,处理严重违纪问题、分析产生问题的原因,为解决公安系统经费紧张向市领导提出改进财务管理的建议。

1995年对法院系统审计,审计54个单位,查出违纪金额600多万元,收缴财政31万元。其中,擅立收费项目,超标准收费、隐瞒收入、公款私存、设立账外资金129.7万元。固定资产不入账415万元。均按政策作了严肃处理。

1996年,对检察系统审计,查出违纪金额 235万元,处理上缴财政127万元。对该系统财务管理混乱、内控制度不严、搞有偿服务等突出问题按政策作了处理。1998年,对司法系统审计,共查出违纪金额73万元,发现少数单位超标准收费、漏交税款、财务管理不严等,逐项进行处理。

医院审计  1997年,重点审计9个单位,查出违纪金额623万元,基本摸清医疗单位经营状况和财务管理情况。发现最大的问题是自立收费项目或超标准收费、药品搞回扣等,造成医疗费用上涨过快,超过群众承受能力,同时还查处私设小钱柜、偷漏税收、挤占成本费用、白条报账等违纪题。

三、专项审计调查

1991 年,对集资摊派问题开展专题调查,发现向工商企业摊派名目繁多,屡禁不止。市属26个单位,被摊派资金364万元。重点抽查的5户企业,有52个单位收取摊派资金88万多元。公安部门向社会摊派严重,南区公安分局4个派出所,1988~1991年初,共向63户企业和37户行政事业单位摊派90多万元。各县集资越来越多。某县1988~1991年初,由县政府开口子的9个项目集资摊派931.94万元,超过群众的承受能力。集资摊派资金管理不严,没有用于发展各项事业,大部分被挤占挪用、挥霍浪费。对此,市政府组织专门清理整顿。

1993 年,对减轻农民负担审计调查,发现违纪金额1000万元。平江县查处公安系统向农民乱收费47万元,国土部门乱收费13万元。1995年,开展对小钱柜的调查,全市共查出小钱柜50多个,金额400多万元。1999年,在农业专项资金审计调查中,查处增加企业和农民负担金额400多万元,均按政策处理。

1984~1999年,全市审计行政事业项目2315个,审计单位2630个(次),查出违纪金额53192万元,审计处理应上缴财政2515万元,应追还侵占挪用资金2016万元,上缴财政218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