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计划实施

来源:未知来源 日期:2015-04-02 12:00

 

1949~1952年,胜利完成恢复国民经济的任务,各项事业均得到较快发展。社会总产值年均递增13.5%,其中农业总产值年均递增11.2%,工业总产值年均递增26.7%。1952年,粮食总产量达到85.1万吨,比1949年增长42.3%。

1953~1957年,执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 第一个五年计划,开始有计划、按比例发展国民经济。1953年,境内经济继续保持经济恢复后期的良好势头,各项计划都完成得比较好。社会总产值比上年增长 6.1%,其中农业总产值增长1.8%,工业总产值增长53.1%,社会商品零售额增长22.2%。1954年,洞庭湖区发生特大洪涝灾害,岳阳、临湘、 华容、湘阴4县遭受重大损失,直接经济损失达3896万元(当时价),影响该年计划未能完成。农业总产值比上年下降21.9%,社会总产值仅完成计划的 80.4%,比上年下降15%。1955~1957年,恢复生产,重建家园,经济迅速复苏,实现连年增长。工农业总产值1955年比1953年增长 12.8%,1956年比1955年增长5.4%,1957年又增长6.6%,粮食总产量达到94.25万吨,生猪饲养量突破100万头,水产品达到 11.42万吨。

1958年开始执行发展国民经济第二个五年计 划,由于受“大跃进”错误思想指导,盲目冒进,除当年继续保持“一五”后期的发展势头,实现较高速度增长外,整个经济从1959年开始下滑,连续3年出现 负增长。工农业总产值1959年比上年下降2.4%,其中农业总产值下降10%;1960年比1959年下降3.4%,其中农业总》产值下降 10.5%;1961年比1960年下降14.5%,其中农业总产值下降5.1%;到1962年才回升到“一五”期末水平。粮食产量1961年比1958 年下降38.4%。

1963~1965年,经过经济调整,经济持续下滑的局面逐步好转,各年度计划均超额完成。1965年,社会总产值达7.34亿元,比调整前1962年增长31.1%,年均递增9.5%,粮食总产量达到107.6万吨,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第二个高产年。

1966~1975年,经济工作遭受“文化大革 命”的干扰,年度计划执行情况极不平衡。境内社会总产值年均增长11.1%。其中1968年比1967年下降2.4%,1974年比1973年下降 0.7%;微增长的有1年:1967年比1966年增长0.6%;高于平均增长幅度的有4年:1969年比1968年增长13.4%,1970年比 1969年增长32.8%,1971年比1970年增长26.4%,1972年比1971年增长17.9%;其余3年增长幅度为8~10%。1975年, 财政总收入达到1.738亿元,年均递增12.8%。其中比上年负增长的有4年(1966~1968年、1974年);高于平均增幅的有4年(1969 年、1971~1972年、1975年),最高增幅为1971年,比1970年增长58.4%。粮食总产量增至1975年的168.86万吨,比1965 年增长56.9%。但也不稳定,前后出现2次徘徊局面,第一次是1966年,粮食总产量突破120万吨大关后从1967年开始,连续3年出现负增长,在 115万吨上下徘徊;第二次是1971年粮食总产量达到160万吨以后,1972~1973年连续两年减产,回落到150万吨。

1976年后,随着党的工作重点的转移,境内经济发展进入快速增长时期。年计划的执行情况大体分为三个阶段:

1976~1983年相对稳步增长阶段。贯彻执 行国民经济“调整、改革、整顿、提高”方针,境内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摆脱“文化大革命”期间的大起大落局面,步入稳定增长轨道。至1983年,国内生产总 值达到24.41亿元,按可比价格年均增长10%,其中第一产业递增11.5%,第二产业递增9.9%,第三产业递增7.6%。除1977年、1983年 受自然灾害影响,GDP增幅在平均水平以下外,其余各年均在10%以上,且增幅均衡。社会商品零售总额、固定资产投资总额和农民人均纯收入等其他主要经济 指标年均递增11%以上。1983年,社会商品零售总额10.81亿元,固定资产投资2.04亿元,农民人均纯收入296元。但在经济运行中存在两个问 题:一是国民经济内部按比例发展注意不够,农、轻、重比例关系不够协调。1980年,重工业占工农业总产值的比重高达46.92%,以后虽经调整,到 1983年仍为43.86%,本地轻工业资源优势未能充分利用;二是期内投资建设力度大,8年累计完成14.4亿元,导致国民收入积累偏高,1982年、 1983年分别高达35%和34.4%,较正常水平高出近10个百分点,影响人民生活水平不能随着工农业生产的发展而相应提高。

 1984~1991年曲折起伏增长阶段。 1984年,城市经济体制改革全面铺开。改进计划体制,扩大企业自主权,鼓励集体、个体经济发展,加强市场建设,改革工商管理,经济进一步放开搞活,呈波 浪式的起伏增长。1991年,全市国内生产总值达到70.45亿元,按可比价格,比1983年增长91.3%,年均递增8.5%。其中第一产业递增 8.3%,第二产业递增7.9%,第三产业递增9.4%;完成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19.77亿元,财政收入5.09亿元,社会商品零售总额33.45亿 元,分别比1983年增长8.7倍、2.2倍、2.1倍。其中1984~1985年、1987~1988年的国内生产总值比上年增长10%以上,其余4年 增幅均在平均水平以下,形成1986年比上年增长6.4%、1990年比上年增长5.5%两个增长低谷的曲折发展过程。究其原因,与期内出现3次计划失控 有关。第一次是1986年的“棉纺热”和1987年的“麻风病”。基于当时国际纺织品市场流行天然纤维,棉麻走俏,全市一年内新上11家棉纺织厂,新增 11万纱绽。布点分散,规模过小,没有形成规模效益,汨罗、临湘和湘阴等县(市)棉纺厂在“八五”期间关、停、并、转,造成巨大经济损失。1987年又出 现“麻风病”,大面积压缩粮食生产,扩种苎麻,造成粮食1986~1987年连续减产13.8万吨,而苎麻当年产量达42339吨,创历史最高水平,超出 正常年25倍,产大于销,农民卖麻难。第二次是始于1985年的固定资产投资规模连年失控,出现投资与消费需求的双向扩张。至1991年,全市固定资产投 资规模高达19.77亿元,年均递增57.6%,导致经济过热,物价连年上涨,1985~1989年,连续5年商品零售价格指数以两位数攀升,其中 1988年比1987年上涨27.3%,给群众生活带来困难。第三次是“七五”后期出现市场疲软,经济运行,冷热交替。1988年通过“治理整顿”,有效 遏制前两年出现的经济过热现象,工农业生产计划完成较好,物价过快上涨的势头开始回落。但随之又出现市场疲软,有效需求不足,1990年,社会商品零售总 额比上年仅增长0.5%,下降到近5年来的最低谷,物价指数由1989年的115.1急降至1990年的100.9,影响按当年价格计算的工业增加值比上 年减少1.81亿元,财政收入只增加3个百分点。1991年计划工作采取10条启动市场措施:清理“三角债”、调整投资规模、申请增拨信贷指标、吸引外资 扩大内外贸易等,促使经济得到迅速恢复。

1992~1999年持续高速增长阶段。 1992年,全市国内生产总值达到85.25亿元,比上年增长10.8%,完成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22.11亿元,社会商品零售总额40.8亿元,分别比 上年增长11.8%、22%。1992~1997年,国内生产总值的环比增长指数都在12%以上。1998年,全市经济总量仅次于长沙,跃居全省第二位。 国内生产总值300.08亿元,农业总产值123.7亿元,工业总产值381.9亿元,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65.09亿元,社会商品零售总额107.08 亿元,地方预算内财政收入14.9亿元。1999年,全市国内生产总值达到323.13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1991年增长157.6%,年均递增 12.5%。其中第一产业82.91亿元,年递增7.2%;第二产业124.33亿元,年递增15.4%;第三产业115.89亿元,年递增15.1%。 完成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75.14亿元,社会商品零售总额115.72亿元、地方预算内财政收入16.48亿元,分别年递增17.5%、16.8%和 15.2%。人民群众生活水平普遍提高,城镇居民人均年可支配收入6451元,农民人均纯收入2181元,分别年递增15.2%和14.3%。年度计划完 成较好。

这一时期,在经济高速增长的同时,也遇到了一个 突出问题,1993年,宏观经济领域出现严重失控,计划实施面临巨大压力。主要表现在物价上涨过快,1993年,全市商品零售价格总指数上涨19.7%, 比全省平均水平高4.6个百分点。1994年又上涨24.1%,居全省前列。金融秩序出现混乱,违规拆借资金、乱集资现象严重。特别是受沿海地区经济升温 影响,一些企业、部门,甚至金融机构盲目集资或违规拆借资金到沿海炒地皮、开发房地产,造成大量资金外流,而本地建设资金严重短缺;兴起盲目开发区热,造 成资金再度分散和紧张。市委、市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当前经济情况和加强宏观调控的意见》,从紧缩银根、清理整顿金融秩序、积极解决群众普遍关心的“三 乱” 严重、物价涨幅过高等“热点”问题入手,采取切实措施,用经济手段调控经济运行,到1994年底,基本实现宏观调控的“软着陆”,确保全市经济在“九五” 时期持续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