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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三惨案”的教训

来源:未知来源 日期:2015-03-31 12:00

1950年4月3日 ,在新解放的岳阳县第一区发生了一起震惊湖南省的、土匪残杀区干部的严重事件,简称“四三惨案”。

当时正开始全区清匪反霸、减租减息,一小撮反动地主和土匪头子,对人民政府既怕又恨,就秘密串联,纠集一些解放初期被政府遣返回乡的国民党反动派的士兵和一些地痞流氓共70余人,在原国民党湖南省政府派驻岳阳地区第一专员公署专员王翦波、李高峰等反动军官的指使下,先后在西塘乡、一区政府和和平乡残杀了我区干部10人、村干部1人,打伤区干部1人,抓走妇女干部1人的严重事件。他们密谋勾结混进区中队的内奸,包围区中队驻地,抢走区中队的全部枪支,后又窜到西塘镇,枪杀一区区委副书记孙锁成。下午又窜到康王桥区政府,杀害留区干部王良玉等7人后,又窜到和平乡杀害县公安局侦察员陈海泉和区干部康镜秋。

    惨案发生后,全区乌云密布,一片恐怖气氛。群众不敢出门,学生不敢上课,干部不敢下乡,路无行人,一片恐怖。

事发第二天,县委立即派出驻岳阳城区的解放军第四七五团一个连,配合县大队和公安大队到一区清剿土匪。由于受到土匪的恐吓,群众都不敢向部队讲出土匪活动的情况。部队经过半个月的清剿,只抓到四个土匪。后来区政府召开全区农民代表大会,在大会上向代表讲述土匪残杀干部的血腥罪行和全国的大好形势。大家不要再受土匪的欺骗,不要怕土匪的威胁,全区人民团结起来,配合解放军把土匪全部消灭,这样大家才能过上太平安宁的生活。同时也向土匪宣布了人民政府的政策:放下武器、悔过自新的,给予宽大处理,既往不咎;死不改悔、继续顽抗作恶的,必受到严厉惩处。

    代表大会后,群众积极配合部队剿匪,随时报告匪情,部队很快就擒获了20余名土匪,就地处决。其余大部分土匪是贫苦农民,愿意认罪悔过,积极到政府投诚。不到20天,除胡坤匪首窜逃到香港外,全部投诚,受到政府的宽大处理。

    一个月后,全区形势完全好转,真是云开日出,阳光明媚,群众生活安定,到处一片春意。

    土匪头子胡坤逃窜到香港后,仍贼心不死,在王翦波等反动军官的指使下,又从香港窜回岳阳,企图东山再起,重新组织反动武装,再一次发动反革命暴乱,配合蒋介石反攻大陆。但他万万没有想到,岳阳县人民经过这次惨痛事件后,觉悟有了很大提高。他刚窜到岳阳县一区,就被群众发现了,团团围住,星夜绑送到县政府公安局处理。经过一段时间的审判,8月,在岳阳楼下召开万人大会,宣布了他的罪恶,判处其死刑。为牺牲的区委副书记孙锁成等11位同志报了仇,人心大快!

    当时我是岳阳县委委员兼一区区委书记、区中队政委。一区发生的惨痛事件我有推卸不掉的责任。其教训是:

    在你死我活的阶级斗争年代,我却没有高度重视了解和研究敌情, 敌情观念淡薄。惨案前岳阳一区区长杨仲英就听到在临湘县和岳阳县接壤的地方,有土匪集结活动,但未引起他的重视,没有向区委反映。我也觉得全区很安定而思想麻痹,没有对阶级敌人进行认真的调查研究。这样就酿成了这次损失惨重的事件。

    由于敌情观念淡薄,不仅没有重视对社会上的敌情进行调查研究,对自己队伍内部的情况也没有重视了解。这决不能因为当时借粮、支援前线忙,而原谅自己。我刚到一区时县委就派了一个区中队配合我开展工作。但区中队副队长陈锦春就是敌人打进来的反革命分子,等到时机成熟,就进行反革命活动。“四三惨案”中,土匪抢走区中队的全部枪支,就是区中队内部的反革命分子和胡坤密谋,把枪支送给土匪的。惨案发生后,陈锦春在清匪活动中,又暗中活动帮助胡坤逃跑,胡坤才得以窜到香港待机而动。陈锦春后被政府处决。

    由于思想麻痹,在清匪反霸开始,没有把这些反动家伙先抓起来,是很大的失策。使敌人有机会活动,抢先进行反革命活动,造成我们的被动。

    这些教训虽是事后的总结,但它有着普遍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