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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木帆船的社会主义改造简记

来源:未知来源 日期:2015-03-31 12:00

洞庭湖上水忧忧,十个船工九个愁.

富家朱门酒肉臭,船工路有冻死骨。

有女莫嫁行船郎,一年四季守空房。

年终回家打一转,仅有几件破衣裳。

 

昔日洞庭湖,乌云遮满天,

魑魅魍魉舞,船工受熬煎。

撑篙摇橹拉纤活,虾公猴公糠菜它。

白日守孤州,夜晚河坡宿。

臭虫会餐蚊唱歌,日晒雨淋向天诉?

行船若遇狂暴起,沉舟丧命多惨凄。

驾船犹踏鬼门关,血海深仇诉不完。

    这二首民谣是解放前贫苦船工划民的真实写照!

    自清光绪二十五年一月(1899年11月),英国在美国怂恿下,胁迫清政府将岳州开为商埠后,外国列强借“利益均沾”纷纷乘机而入,“各国兵轮,络绎洞庭”。从此,八百里洞庭数以千万计的船工划民处于水深火热之中。外国侵略者的兵舰在这里横冲直闯,封建军阀的割据势力在这里肆无忌弹,资本家、封建把头的魔爪在湖中为所欲为,广大船民受尽了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官僚阶级铁蹄的蹂躏,熬过了多少凄风苦雨,尝尽了人间的苦辣辛酸。港口,旧政府的保安队、水警队及水霸地霸五里一岗,十里一哨,挂着检查的牌子,实际是拦路抢劫、坐地分赃:苛捐杂费多如牛毛,主要有“四税六捐”:海关税、牌照税、航行税、执照税;身份捐、月捐、保甲捐、船舶捐、壮丁捐、义捐。船舶停靠要收钱,“五、八、腊”月要送礼,装运好货要分成,他们就象血吸虫一样贪婪地吸尽船工、划民的膏血。

俗话说,“行船跑马七分忧”。船只出港行船还有十怕:怕飞机轰炸、怕土匪抢劫、怕掳船打差、怕催租逼债、怕苛捐杂税、怕高利盘剥、怕饥饿冷冻、怕运输淡季、怕受灾遇难、怕官兵横行。特别是有的航道,水匪出没无常。湖区的小港、燕子窝、邓家口、东风窝子等地匪盗成群,使得白天行船担吓受怕,晚上停泊胆战心惊。由于船只破旧,属具不全,不知有多少人葬身鱼腹。1934年7月13日,洞庭湖突起8级大风,岳阳开华容的义渡2号船翻沉,溺死122人,其中华容学生19人。1947年,船民洪青山船行湖北尺八口遇难,一家大小五口随船沉没,连尸体都未找到。据1962年的统计记载,当时的沿湖大队划驳生产队解放前共45户,187人,其中卖儿卖女的4户,卖了6 人,挨冻受饿的30户,糠菜半年粮的15户,挨打受骂的17人,流离失所杳无音信的3人。字字血、声声泪,诉不尽贫苦船民的深仇大恨,盼星星、盼月亮,广大贫苦船民盼望翻身解放。

 

    洞庭湖的船工划民,在历史上就有分帮论派的传统,当时岳阳的船工划民主要有六“帮”:划子帮:兴于明末清初,主要是用于停泊江心的大船货物的过档。划子帮又分为上、中、下三帮,上帮专行城陵矶至岳阳的货物。多集中在桂花园;中帮多为城陵矶本地人,为本埠商民服务,多集中在中码头;下帮多为湖北人,以城陵矶至湖北监利的义渡为主,多集中于城陵矶四码头。三帮共有100多号木划船。铲子帮:其吨位较大,大多25~30吨,船民多是岳阳县新墙人,行驶省内各地及长江中游。五七帮:以湖北渔民为主,主要停泊南津港一带。永和帮:由湖北监利、螺山一带的渔民组成的船帮,主要行驶于岳阳至擂鼓台、岳阳至观音洲一带。渡口帮:岳阳本地人为主,主要活动于西门岳阳楼,以接送旅客、货物过渡为主。重阳帮:主要活动于塔前街、韩家湾一带,以接送货物为主。抗战时期,又有河南、四川、江苏、浙江、安徽、重庆、江西等船舶进入湖湘。据史料记载,岳阳港共有12省78个县的船工划民。民国初期,外省商户船户为维护自身利益,纷纷组成会馆,如洞庭庙设有长郡会馆、金家岭设有浙江会馆、万寿宫设有江西会馆。‘岳阳的船户同样也参与了湖南在武汉、洪湖等地设立的会馆。船户船民在外出了纠纷,一般由会馆出面解决。

    1946年5月,成立岳阳县民船船员船业同业公会,办公费用和人员开支都是向船民摊派,但这种组织仍没有冲破帮派束缚,也不可能形成统一的领导。
    新中国成立后,为了加强对内河船工划民的领导,经湖南省交通厅批准,1951年11月成立湖南民船运输社岳阳支社。从此,船工划民有了为自己说话办事的机构。为了使船民翻身解放,1952年,水上进行民主改革,贫苦船民从此当家作主。为适应全国社会主义建设的需要,1953年,民船支社与岳阳航运管理站合署办公,1955年10月成立岳阳县船民协会。
    在党的领导下,船民的思想觉悟不断提高,他们深深认识到,分散经营的个体经济,小生产自发自私保守盲目竞争,工属具的陈旧简陋已不适应当时社会发展的需要。1955年船工划民汪银波、冯志林、冯梓坤、付永归、李耀南、邓治湘等在自愿合作、互助互利的原则下,最先组成互助组,船民开始偿试从单干走向互助。 1955年底,以农业合作化为先导的生产资料私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高潮在全国兴起。遵照中共中央中南局关于“积极慎重、稳步前进”的方针,湖南省第二次交通会议、全省改造办主任会议指出:根据国家发展的需要与群众觉悟的提高,大力进行社会主义教育,在“自愿结合、互助互利”的原则下,采取各种不同形式使个体船民通过互助合作的道路组织起来,为国家和社会需要服务。根据这一指示精神,1955年12月,岳阳航管站作出关于木帆船社会主义改造的规划。为了使贫苦船民走上合作化的道路,县委、县人民委员会于1956年1月成立由县委财经部部长和一名副县长任正副组长的岳阳县木帆船互助合作委员会办公室。并从县政府、县交通科、航管站、派出所、保险公司等单位抽调8名干部(其中3名党员)组成工作组,着手进行建社工作。当时工作组租住在街河口原市水运公司老职工医院旁边的几间木楼房里办公,整个建社过程分三个阶段。

    培训骨干。1956年2月16日至27日,工作组举办了岳阳港(包括临湘,当是临湘属岳阳航管站管辖)建社骨干训练班,培训骨干144人(含临湘23 人),其中男128人,女16人。这些骨干从社会成份看,贫农128人,中农14人,小土地出租2人;从职业上看,纯船民、划民100人,他们都是经过水上民主改革中涌现出来的积极分子和表现突出的船工划民。培训的内容:宣讲党的政策、当前的形式、木帆船社会主义改造的意义、组织起来的优越性。通过训练解决了部分船工划民中的8种顾虑:劳力强船只好的怕入社吃亏、怕减少收入、怕受限制不自由、怕组织不好、怕偿还不了债务、怕当干部受埋怨、怕冒文化搞不好工作和徘徊观望摇摆不定情绪,从而武装了骨干,使党的政策通过这些骨干送到船工划民的心坎里。

    宣传发动。训练班结束后,工作组和骨干兵分三路(城关、新墙河、城陵矶),不分白天黑夜到达各河汊港口,上船舶、下货场,召开多种形式的群众大会、家属大会,组织船工划民算好三笔账:生命安全账、翻身账、收入账。通过算三笔账,越算心越明,越算眼越亮,越算入社积极性越高。当时,桅杆上、港口边、船壳项上,到处贴满了“中国共产党万岁!”“毛主席万岁!”“组织起来,走合作化的道路!”“社会主义好!”等赤、橙、黄、绿标语,远远望去,洞庭湖中处处是戏台。宣传工作一到位,入社积极性越来越高,95%以上的船民对走社会主义道路要求十分迫切,不少船工询问工作组的同志,为什么水上还不搞合作社?水上冒得动静,我们就回农村奔合作化的道路。新墙社在开展宣传仅5天时间里,240艘船只就有235艘船写了入社申请书,占船只的97.9%。全社有的个人申请,有的全家申请,有的以互助组申请,有的向工作组、航管站申请后又向船民协会申请,最多的申请六、七次。

    配备组织。群众积极性调动起来后,在县木帆船改造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的具体领导下,2月下旬分内河、外河成立洞庭(有各类船舶165艘)、新墙(有船只 240艘,其中长船129艘、摇船111艘)、划驳一(有社员147人,船舶127艘,300.5吨,其中划子120艘,驳船7艘)三个木帆船运输合作社筹备委员会,筹委会组成人员每社7~9人,由船工、划民中挑选公道正派、历史清白、出身贫困、工作负责、在群众中有一定影响的积极分子参加筹委工作。经过一个月夜以继日的工作,3月28日成立岳阳县洞庭木帆船运输合作社,30日成立岳阳县新墙木帆船运输合作社,4月1日成立岳阳县划驳木帆船运输合作社,三社同时确定由社统一经营。筹委会成员即为社委会成员。4月1日,工作组主持在红船厂召开建社庆祝大会,当时集中在港口的船舶有400多艘(为了参加庆祝会,有的船只在港等了7、8天),每条船的桅杆上红旗飘扬,船体上贴满红绿标语,400多艘船舶从红船厂一直排到南岳坡近1000米长的河岸,1000多船工划民兴高采烈从四面八方汇集会场,港口红旗招展,鞭炮轰鸣,锣鼓震天。县委、县人委领导亲临大会祝贺并发表热情洋溢的讲话,工作组、社委会和社员代表也讲了话,会后举行了声势浩大的游行。

    三社成立后,工作组趁热打铁,于17日召开基础较好的洞庭、新墙两社社员代表大会,通过讨论决定两社合并,并成立岳阳县木帆船运输合作社筹备委员会,选举筹委21人,具体领导组织建社工作。通过近1个月的工作,5月12日召开第二次社员大会,决定成立湖南省岳阳县木帆船运输合作社。选举社长1人,副社长1 人,社委13人,监委主任1人,监委6人,下设三个运输大队,即洞庭运输大队、新墙运输大队、广兴洲运输大队,原两社委会改为队委会,均由7人组成。到 1956年5月底止,入社船只406艘,占原有总数的96%;吨位4003.8吨,占原总吨位4161.7吨的97%,入社社员1032人(男764.人,女268人),占原有从业人员1083人的94%,尚未批准入社的管制人员41人。当年8月11日,划驳运输合作社并入县社。至1956年底止,整个岳阳港区532艘,4375吨船舶均全部入社,1936人中有1912人入社,占总人口的98.7%,其中社员1196人,男社员864人,女社员332 人,社员家属716人。社下属洞庭大队、新墙大队、划驳大队及广兴洲、城陵矶两个分队。1957年9月24日,岳阳柴运组14户樵民写出入社申请报告迫切要求入社,年底得到批准。

在机构设制上,1956年5月22日,湖南省交通厅内河航运局岳阳管理站以航岳秘字第42号向岳阳县人民委员会写出《关于成立湖南省岳阳县木帆船运输合作社机构请求批示的报告》,岳阳县人民委员会于 1956年5月24日以会交字148号批准正式成立湖南省岳阳县木帆船运输合作社,自6月1日起启用圆形公章,下设秘书、政工、运输、财会、管理五个股。 1956年6月20日湖南省航运厅轮船运输局以轮干(56)字第0111号文件,任命曹樊圃同志为岳阳县木帆船运输合作社社长兼岳阳航管站副主任,刘永镇任副社长。为加强党的领导,1957年8月3日批准成立岳阳县木帆船运输合作社支部委员会。中共岳阳县委会财贸工交部岳干字第111号发文,任命陈强同志为岳阳县木帆船运输合作社支部书记。至此,岳阳县木帆船运输合作社的机构组建工作基本完成。

 

    为使合作社健康地发展,早在1956年4月1日初级社一成立,工作组便组织社委会抽出专人调查研究,于4月24日制订《湖南省岳阳县木帆船运输合作社社章 (草案)》,共10章66条,内容包括生产资料、运输生产、劳动分配、财务、维修、政治文化、福利等,在总则中明确了合作社的性质:“岳阳县木帆船运输合作社是劳动船工、划民在中国共产党和人民政府领导下,按照自愿和互利的原则组织起来的集体所有制的社会主义性质的经济组织。”“本社船工和划民中间的贫苦船工和划民为基本力量并依靠他们积极地去团结船工划民中的富裕船工划民。”“本社不许进行任何剥削、放债取利,也不许进行商业剥削。”并规定社员的4条权利和5条义务。合作社的分配形式是“按劳分配,多劳多得”。岳阳县人民委员会于1956年6月20日以会航字第150号文件批准该社章执行。根据社章的规定,进行正式登记社员,船只折价,劳力定分等工作。

    一、登记入社。按照规定,船工、划民只要年满16岁就可以成为社员。入社由本人申请,社员大会通过,社委会审查,报县改造办和航管、公安部门审查批准,红榜公布。船主(依靠剥削收入或虽参加劳动而主要依靠剥削为生者) 只要参加劳动,放弃剥削,经审查批准可以吸收为社员。因当时党的阶级政策规定的管制分子根据表现,好的可以吸收为社员,中间的可为后补社员,不好的应参加运输生产,接受监督,发给劳动报酬。批准入社的社员必须交纳不低于本人两个月工资的股金和二元入社费。股金是在船只折价和评定劳动等级工分后经社委会广泛征求群众意见,逐户逐船审查,出榜定案的基础上确定数额,缴费标准按劳动等级分为4等9级。即甲等一级70元,甲等二级65.8元;乙等一级63元,乙等二级59.5元;丙等一级56元,丙等二级49元,丙等三级42元;附劳一级28元,附劳二级21元。股金直接到户到人,社员亲自交款登卡盖章认可,交社作为计算股金凭证。特殊困难者,可以船只折价款抵交,也可以其劳动收入中分期扣交。全社社员共交股金49517元。

    二、船只折价。根据社章规定,船民、划民个人船舶及属具全部折价入社;社员合伙共有船只、属具全部折价入社;社员与农业社的副业合伙共有船只、属具,属社员部分的折价入社,副业部分经农业社同意按评定价值,等价收买分期付款或付现。因当时党的阶级政策未经批准入社的管制人员所有船只、属具,其家属已入社的可以将船只、属具抵作入社费和股金,多余部分还本付息;家属未批准入社的,船只、属具由社里统一租用。社员代管船只,入社后由社代管,并将代管船只折价,定值付息。

    在具体定价上,先将船只分为三类,即3吨至15吨为一类,15.5吨以上至30吨为二类,划驳船另划一类。然后根据每艘船的长度、宽度、木质、材类、厚薄、成色分为7个等级,即一类分甲、乙、丙三等;二类为甲、乙二等,三类(划驳)按大、小分为二等。最后以船只大小,质量好坏,属具齐缺,维修保养好坏由社员自报,评议小组评定,管理委员会批准,张榜公布,确定等级价值。其标准是:15吨以下一类船只甲等造价每吨50元,乙等每吨46元,丙等42元;二类为15吨以上甲等每吨43元,乙等每吨40元,三类船舶据情确定。一、二类全部折价共167111元,三类船折价41765.72元。

    三、劳力定级。根据”按劳计酬、多劳多得、少劳少得”的原则,按照每个社员的劳力强弱、技术高低、劳动态度、劳动效果,采用自报公议、按劳评级、死分活评的办法,评定每个社员的劳动等级和该等级的基本工分。通过综合评定,社员大会通过,张榜定案共分三等9级,即甲等一级100分,甲等二级94分;乙等一级90分,乙等二级85分;丙等一级80分,丙等二级70分,丙等三级60分。另外附带劳动力(即煮饭和从事简单劳动的辅助劳力)分为二级,附劳一级40分,附劳二级30分。考虑到新墙内河因属小航道,枯水期长,船行浅滩,依靠劳力为主这一特点,等级定为5等二级,即甲等100分,乙等90分,丙等80分,丁等70分,戊等60分,附劳一级45分,附劳二级30分。通过反复评议,建社初期第一批共评定了1196人的劳动等级。

    四、船只定分。劳力定分后,再根据船只大小、驾驶难易、吃水深浅确定船只底分,以船只的底分配劳力工分,进行船劳组合,确定该船的劳力人数,使生产工具和劳动力得合理配置。具体配置如下:2.5~5吨,配劳力分 120~140分;5.5~7吨配劳力分140~170分;7.5~12吨配劳力分170~220分;12.5~16吨配劳力分220~280 分;16.5~20吨劳力分280~330分;20~25吨配劳分330~360分;26~30吨及以上配劳力分360--400分。如2.5~5吨的就需配一个主劳和一个附劳2人,20~25吨的就要配4~5 人(其中附劳1人)。

    五、航线定分。根据航线难易,里程远近,装卸和航行所需时间,定出每条航线的航次分,航次分作为社员计酬的依据。在货物调度上,采取大船走长途,小船走短途,社员每月的生产指标,,不分船只大小,必须完成基本航次分 100分,才能拿到基本分值工资。为了调动积极性,凡带回头货的,根据航线、地域在所定航次分上再加40~50%的奖励航次分,对装卸货物的延宕时间,也按照每天航次分的60%计分,以保证基本生活费。

    通过劳动力定级定分,船只定等定分,船劳组合定 级定分,航次定分,延宕辅助定分,最后得出劳动收益 分配的总公式如下:

    社员每月应得报酬=本月总收入÷本月总工分×船只底分或劳动力底分×    此收益分配办法于1956年8月15日经岳阳县人民委员会会办秘字051号文件批准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