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二0一五年十月份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履约行为监督检查情况的通报
来源:岳阳市住建局   2015-10-15 16: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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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为保障建筑市场健康、有序及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切实履行,防止拖欠工程款及农民工工资现象的产生,根据相关规定,十月九日至十日我站组织对部分在建工程施工合同的履约行为执行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现就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受检4个项目能按规定签订劳务分包合同并及时足额支付工人工资;施工现场机械配备与投标承诺一致;施工单位项目主要管理人员基本到位。

二、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1、由岳阳置信置业有限公司建设、湖南新金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洞庭 新外滩经济适用房第二期项目”,在检查过程中,发现该项目在合同履约中存在如下问题:①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未按规定标准支付到位;②中标帐户与付款帐户不一致;③劳务合同不规范;④中标书中项目经理与现在项目经理不是同一人;⑤施工单位末提供资金支付凭证;⑥劳务公司无人员到检查现场

2、由岳阳市广播电视台建设,岳阳金翔建筑有限公司承建的“岳阳广电中心”项目,在检查过程中,发现该项目在合同履约中存在如下问题:①工程进度款未按合同条款支付;②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未按规定支付;③班组合同不规范;④农民工工资管理不规范,易发劳务工资纠纷。

3、由岳阳天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湖南银湖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天邦?钻石山”项目,在检查过程中,发现该项目在合同履约中存在如下问题:①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未按规定标准足额支付;②施工合同疑有多个版本,租赁合同、班组合同不规范;③项目经理兼职;④材料采购合同及支付凭证未提供。

4由岳阳华嵩置业有限公司建设,湖南沙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华嵩?南湖誉峰”项目,在检查过程中,发现该项目在合同履约中存在如下问题:①材料采购、设备和赁合同未提供,支付凭证亦未提供;②农民工工资表无相关责任人签字;③施工补充协议未备案。

三、处理意见

1、已向“洞庭 新外滩经济适用房第二期’’项目岳阳置信置业有限公司、湖南新金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湖南柏鑫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发出监督意见书,责令限期整改,若整改不到位,将按有关规定记入不良记录.

2、已向“岳阳广电中心”项目岳阳市广播电视台、岳阳金翔建筑有限公司、岳阳曙光劳务有限公司发出监督意见书,责令限期整改,若整改不到位,将按有关规定记入不良记录.

3、已向“天邦 钻石山”项目岳阳天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湖南银湖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岳阳市辉泰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发出监督意见书,责令限期整改,若整改不到位,将按有关规定记入不良记录。    

4、已向“华嵩 南湖誉峰”项目岳阳华嵩置业有限公司、湖南沙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岳阳市辉泰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发出监督意见书,责令限期整改,若整改不到位,将按有关规定记入不良记录。


二0一五年十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