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建筑施工安全大检查的通知(36号)
来源:岳阳市住建局   2015-12-10 1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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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建质安监发〔2015〕36号

 

全市各施工安全监督机构、各在建工程项目建设、施工、监理、建筑起重机械租赁及安拆单位:

入冬以来,我市天气逐渐转冷,影响施工安全因素明显增多。为进一步规范建筑企业安全生产行为,加强施工安全重大危险源管理,有效防范安全生产事故,确保我市建筑工程安全生产形势平稳,经研究决定,立即开展建筑施工安全大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排查对象:

全市所有在建的受监项目

二、排查时间:

2015年12月10日—2016年1月9日

三、排查重点:

(一)施工安全重大危险源

1、是否对施工安全重大危险源进行了辨识并建立了管理台账;

2、是否编审和论证了专项施工方案;

3、是否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以及检查验收;

4、是否有负责人现场带班,现场施工是否有专人管理;

5、是否有企业、项目部、安全员日常巡视和安全隐患整改记录等。

(二)建筑起重机械

1、建筑起重机械的产权备案、开工审查、安拆自检、检验检测、联合验收、使用登记等程序;

2、建筑起重机械顶升加节、增加附着后的验收;

3、建筑起重机械安全日常维护保养;

4、建筑起重机械的起重量控制,是否超载运行;

5、建筑起重机械的司机、指挥、司索、安拆等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执证上岗;

6、超过检测期限的建筑起重机械是否重新检测合格等。

(三)冬季消防安全

1、消防安全责任制建立和落实;

2、现场消防器材、设施的配备和消防通道的设置;

3、电气焊等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和消防安全教育情况;

4、生活区宿舍是否严格执行临时用电规范,是否存在违规使用大功率取暖器等情况;

5、在建工程内不得设置职工宿舍等。

四、排查安排

1、各在建工程项目的监理单位负责组织建设、施工、租赁产权、安拆等单位对工程项目施工安全重大危险源及建筑起重机械进行自查自改,确认每台建筑起重机械是否符合安全使用要求,在《施工安全重大危险源排查整治表》(附表1)和《建筑起重机械安全专项排查整治表》(附表2)中签署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公章,于12月25日前报工程项目所在地施工安全监督机构(市中心城区工程项目报市处对应监督科室)。

2、施工安全监督机构人员负责督促管辖范围内工程项目责任单位开展排查整治工作,查验《施工安全重大危险源排查整治表》和《建筑起重机械安全专项排查整治表》,对发现的安全隐患问题督促责任单位整改落实,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实施处罚。

3、各县(市)、区施工安全监督机构和市处各监督科室于12月31日前将排查整治情况书面报市处综合办公室(附表3)。

五、排查要求

1、工程项目责任单位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必须履行法定安全生产职责,认真开展排查工作。严禁流于形式走过场、委托他人进行、代签排查意见、盖项目部印章等不履职行为。一经发现,全市通报,列入黑名单,实施行政处罚。

2、各监督科室和监督人员要认真对各在建项目的建筑起重机械等重大危险源进行逐项排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要督促责任单位整改落实,安全隐患未得到彻底消除前,不得进入下一步施工。

请各责任单位及施工安全监督机构认清形势,扎实开展排查工作,确保建筑工程安全生产。

附表1、施工安全重大危险源排查整治表.doc

附表2、建筑起重机械安全专项排查整治表.doc

附表3、建筑起重机械等施工安全重大危险源排查整治监督检查汇总表.doc

 

二O一五年十二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