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财预指〔2024〕1号
有关县市区财政局,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岳阳市财源建设奖励若干规定》(岳政办发〔2021〕26号)精神,经研究,现下达你县(市、区、单位)2023年度财源建设奖励资金 万元。奖励到市直单位的资金请用于财源培植、协税护税等工作;奖励到县市区的资金请用于产业项目、园区发展等支出;奖励到相关企业的资金,请各县市区确认同一事项无重复奖励后及时拨付至相关企业。支出分类功能科目及政府经济科目详见附表。
附件:2023年度财源建设奖励资金安排表
岳阳市财政局
2024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