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财建指〔2024〕15号
有关区财政局,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4年省级林业生态保护修复及发展资金的通知》(湘财资环指〔2024〕3号),现下达2024年省级林业生态保护修复及发展资金(林业防灾减灾资金、林木种苗繁育资金、国有林场改革与发展资金),具体项目、金额、科目详见附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请各区、市直有关单位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要求,规范项目实施,加强资金监管,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2.财政、林业部门将适时对项目实施及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绩效评价,对于违反规定,截留、挤占、挪用专项资金或其他违规行为的,将视情况收回资金;同时,根据《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有关规定进行处理,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
附件:1.2024年省级林业防灾减灾资金安排明细表
2.2024年省级林木种苗繁育资金安排明细表
3.2024年省级国有林场改革与发展资金安排明细表
岳阳市财政局
2024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