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财教指〔2024〕3号
有关区财政局,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23年第二批教育支出资金的通知》(湘财教指〔2023〕64号),现安排你单位2023年第二批教育支出(含教育督导评估奖励、平安校园、教育信息化) 万元,具体项目、功能科目、政府预算支出经济科目、部门预算支出经济科目见附件。
各地要加强资金监管,进一步强化财审联动机制,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的项目,各单位要严格遵循政府采购和招投标有关政策,按规定程序实行政府采购。留学生奖学金要严格按照《湖南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湘财教〔2022〕13号)要求,确保及时发放、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挤占、挪用、套取学生资助资金,严禁将学生资助资金私存个人账户。请各高校根据省下达的奖学金名额评审公示后,将获奖学生名单上报湖南省教育厅、湖南省财政厅备案。
各单位要加强财政资金管理,确保专账核算、专款专用,要严格遵守中央和省各项财经规章制度,严格支出标准和范围,实行“谁使用、谁负责”的责任追究机制,不得用于发放补助和奖励个人,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
附件:2023年第二批教育支出资金分配明细表
岳阳市财政局
2024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