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财行指〔2024〕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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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公安厅《关于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和出入境证照工本费继续实行省级管理的通知》(湘财综〔2009〕49号)和湖南省财政厅《关于修订非税收入分成规定的通知》(湘财综〔2010〕15号)精神,按照各级公安部门二代证和出入境证照工本费执收、上缴情况和分成比例,经商省公安厅,现下达你单位(区)2023年第三季度二代居民身份证和出入境证照业务工作经费 万元(详见附件)。此项资金请列入2023年政府收支分类支出功能科目“2040220执法办案”,列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502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请尽快将该专项资金拨付到用款单位,确保专款专用。
附件:2023年岳阳市辖区三季度全省公安机关二代证与出入境证照工本费安排表
岳阳市财政局
2024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