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市卫生局关于印发《岳阳市卫生系统诚信体系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岳阳市卫生局   2014-10-09 16:23   浏览量:1   | | | |

岳市卫发〔2014〕176 号

岳阳市卫生局

关于印发《岳阳市卫生系统诚信体系建设

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卫生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湖风景区、屈原管理区卫生局,市直各医疗卫生单位,局机关各科室:

现将《岳阳市卫生系统诚信体系建设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岳阳市卫生局   

2014年10月8日  

岳阳市卫生系统诚信体系建设工作方案

   为深入推进全市卫生系统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加快建立健全防治商业贿赂长效机制,根据《岳阳市卫生系统诚信体系建设工作方案》精神,结合我市卫生系统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试点工作的开展,进一步明确卫生行业诚信标准,完善重点领域、部门和单位信用信息记录,推进全市卫生系统信用信息数据库和服务平台建设,进一步完善卫生系统信用信息激励和惩戒机制,加大卫生行业监管力度,力争于2015年起开始在治理商业贿赂重点领域、重要方面的具体工作中全面使用信用报告,全面实行市场准入制度,以此促进市场经济环境的不断优化,促进“守信者荣、失信者忧、无信者耻”良好社会风尚的逐步形成。

二、组织领导

成立岳阳市卫生系统市场诚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市卫生局局长、党组书记黄军建同志任组长,党组成员副局长吴晓青和党组成员、纪检组长董艳萍同志任副组长,其它班子成员任成员,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设卫生局监察室),负责卫生系统诚信体系建设活动的具体实施、综合协调和资料的收集整理,董艳萍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张敏任办公室副主任。领导小组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研究部署相关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活动的组织、宣传、协调、考核和综合等具体工作。

三、参加单位

市卫生局机关、市直医疗卫生单位。具体包括市卫生局机关、市一人民医院、市二人民医院、市三人民医院、市中医院、市妇幼保健院、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卫生监督中心、市中心血站、市血防办、市医疗仪器服务站、市医疗紧急救援中心。

四、开展活动内容

各单位要结合实际,扎实有效地推进卫生系统诚信体系建设,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广泛开展诚信卫生单位建设。全市卫生系统要广泛开展诚信卫生单位建设,创建文明行业活动,重点在强化依法执业,保障医疗安全,坚持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控制医疗费用,减轻病人负担,增进医患沟通,改善服务态度,加强医德医风建设,纠正行业不正之风等方面下功夫,通过宣传教育活动,培养职工坚定的职业信念、真诚的职业态度和守信的职业作风,通过实行公示制、承诺制、首诊负责制,采取公开诚信服务项目,住院费用和门诊药品费用清单制以及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等多种形式积极主动地为病人提供诚信执业、诚信诊疗、诚信收费、诚信用药等一系列诚信服务,把实惠留给病人,把诚信留给自己。

(二)突出重点,着力解决好病人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推进卫生行业诚信体系建设,必须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坚持把群众利益及病人利益放在首位,力求在解决突出矛盾和突出问题上不断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要认真查找影响卫生行业诚信服务方面的问题,特别要找准病人普遍关心的现实问题,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提出切实有效的办法、政策和措施,逐一加以解决,使卫生行业诚信服务的成效真正体现到为病人排忧解难上来,体现到实现和维护病人的切身利益上来,最终实现社会、病人及家属对医院和医务人员工作的认同和信任。

(三)切实加强医院(站)所管理,扎实推进院(站)所政务公开工作。在卫生行业建立“诚信服务评价体系”,既是院务公开、政务公开的必然要求,也是加强行风建设的有力措施,各单位一方面要通过诚信服务体系建设,加强内部管理,重点规范医院和医生的用药治疗行为,坚决杜绝药品回扣、开单提成,以及开大处方、重复检查等现象。及时采集卫生系统各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及卫生执法人员个人诚信信息,逐步建立医疗系统信用信息档案。通过该项活动的开展,树立卫生系统人人诚实守信的行业形象。另一方面,要加强医德医风教育,提高行业作风建设水平,使广大医务工作人员自觉遵守职业道德,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

(四)逐步健全失信惩戒和守信褒扬机制。要切实加大对失信主体的惩戒力度,依法实行经济处罚、降低或撤销资质、吊销证照等惩戒方式,限制其服务活动,并对其服务行为实行跟踪监督。卫生行政部门要依法履行职责,对违法失信者依法追究其行政责任。要按照卫生部《关于建立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不良记录的规定》卫政法发[2007]28号文件的通知精神,对失信者特别是搞商业贿赂的市场主体及时予以曝光。要鼓励守信行为,在物资采购、公共服务等活动中优先使用信用良好的企业产品,给守信者提供便利和优惠条件。

(五)大力营造诚信道德文化环境。要通过多种方式普及诚信教育,提高单位、医务工作人员的信用风险防范和自我保护能力。要结合普法教育、廉政文化建设,加强诚信宣传,营造“守信者荣、失信者耻”的氛围,增强诚实守信、自觉抵制和反对商业贿赂的意识。促进院务公开、政务公开、规范办事程序。各单位要根据卫生行业特点制定诚信标准和行为规范,把职业道德作为岗前培训的必修课,使上岗人员掌握与本职工作相关的道德规范,培养敬业精神。要创新宣传教育的形式,提高诚信宣传的科技含量,扩大传播范围。要通过报刊、宣传栏、图片、网站宣传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使诚信宣传教育更加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更富有亲和力、吸引力、渗透力。

五、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4年10月10日至11月10日。各医疗卫生单位要结合单位实际,充分利用多种形式和手段,广泛开展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同时,组织专门人员针对本单位商业贿赂高发部位(环节)认真开展调查研究,掌握商业贿赂行为发生的规律,研究制定本单位《诚信体系建设方案》,于11月20日之前送交市卫生系统诚信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全面推进阶段。2014年11月至2014年年底。本阶段的主要任务是:制定行业诚信标准,全面采集本行业市场行为主体信用信息,建立健全各单位信用信息数据库。结合各自工作实际,提出本单位对市场不良行为记录主体的惩戒办法,于2014年12月1日之前送交市卫生系统诚信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强监管,开展市场整治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各类市场不诚信行为,促进市场秩序不断规范。

(三)完善提高阶段。2015年初至2015年底。配合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建立全市统一的联合征信平台及查询发布系统,建立较为完善的政府、企业、个人诚信体系。全面推行“诚信承诺制”、“市场准入制”,加强卫生系统执纪执法机关和卫生行政部门的协调配合,全面打击医疗卫生市场不诚信行为,促进市场经济秩序和社会发展环境明显好转。

六、工作要求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各医疗卫生单位要把市场诚信体系建设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专门的工作班子,提供保障《方案》顺利实施的人力、物力和财务,确保工作责任到人,数据库建设等工作经费到位。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要经常听取工作汇报,参与工作研究,切实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

二要强化工作措施。要充分利用网络媒体、会议、宣传窗阵地和形式,广泛开展卫生系统诚信体系建设宣传教育,不断增强群众诚信意识、参与意识,营造工作氛围,同时,及时向市卫生系统诚信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信息。要坚持以查办案件促治理,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特别是制定的惩戒办法给予不良行为记录主体恰当处罚,震慑犯罪。要结合实际不断建立健全防治商业贿赂、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长效机制,从源头上制止不良行为再度发生。

三要加强协调配合。要制定符合卫生行业特点的诚信体系建设规划,从实际出发,突出建设重点,分层次推进,分步骤实施。要建立协调推进机制,加强上下之间、条块之间的联系,实现卫生行业诚信体系建设与社会诚信活动的互动发展。把卫生行业诚信建设渗透到医疗卫生管理工作的各个环节,用诚信打造行业、单位品牌,实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双丰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