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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公示

标题: 两年后全市千座水库不再对外承包养鱼具体水库明细
来信人: 黎飞宏
来信时间: 2014-04-29 13:58:24
内容:

今年3月,市政府下发《关于加强农村生活水源保护工作的通知》,明确提出两年内彻底解除水库养殖承包合同,切实加强农村生活水源保护,改善河流和水库水质,确保人畜饮水安全。具体的水库名称与地点公开与否了?我想了解到具体的水库明细。

受理回复

回复部门: 市水利局
回复时间: 2014-07-14 19:28:07
回复内容:

黎先生:

您好!您的来函收悉。现就您反映的问题回复如下:

“生活水源保护关系到农村人畜饮水安全,关系到绿色种植业和养殖业的健康发展,是一项保障民生的重要工作。”我市农村水源保护工作的重点为:1座大型水库,23座中型水库,146座小(1)型水库,1031座小(2)型水库,汨罗江、新墙河、华容河,在受保护的水源区,在两年内逐步取缔投肥养殖现象,解除水库养殖承包合同,市人民政府将对各县市区列入名录的水库和河流的水质进行监测,并对水质不达标的县市区在全市予以通报。您要了解的水库名称和地点明细,目前还没有公开发布,水库明细表将由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在具体实施方案中进行明确。根据您要了解的水库所在地,您可以在相关县市区人民政府具体查询了解。

再次反馈: 现在是不是公布了呢
再次回复:

黎先生:

  您好!

  因为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关于农村生活水源保护的具体实施方案还未正式出台,所以具体的水库明细没有公开发布。

再次回复部门: 市水利局
再次回复时间: 2014-07-15 09:59: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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