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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第二次申请国有土地出让合同相关义务文件信息公开 根据2009年广东黄河集团岳阳地产公司签订的XC(1)013557-63号(8宗合计506亩)土地出让合同十三条“受让人须承担该处城市生态公园建设的相关义务(具体详见相关文件),其他规划要求详见太平咀地段控详规划。现申请以下政府信息公开。 1、该处公园建设相关文件;2、太平咀地段控详规划(2009年版)(包括控详规文本和图则)。 注:2023年6月25日岳资规公开告知【2023】25号回复称:经查询档案,①现提供太平咀地段控制性详细规划一份。②该地段根据城市规划拟建设一处城市公园,因项目未进入实质性建设阶段,暂未出台相关审批文件,因此无法提供。该回复提供的太平咀地段控详规为2021年修改版,该合同与2009年签订,应当提供2009年稿控详规。该处城市公司作为土地出让条件,却没有出台相关文件,开发商享受低价供应房地产土地权益,却不承担义务,有违常理;另该城市公园规划占地约1400亩,实际开发占用土地(含月形湖)约800亩建设高尔夫练习场和十八洞高尔夫球场,该球场于2018年关停。市自规局称该处城市公园未进入实质性建设,未出台相关审批文件,与事实不符,请重新核实。 2023年3月7日,南湖自然资源局回复:洞庭湖国际公馆XC(1)013557-63号土地出让合同,于2009年9月30日,由原岳阳市国土资源局与广东黄河实业集团岳阳房地产有限公司签订,我局未查询到您所咨询的相关档案信息。 2023年2月23日,市自规局回复:经查询该宗地出让档案,出让合同中约定“受让人须承担该处城市生态公园建设的相关义务,该条款的依据是原岳阳市规划局南湖风景区分局(机构改革后更名为南湖新区自然资源局)2009年6月26日出具的宗地挂牌出让红线图,具体情况建议咨询现南湖新区自然资源局。  
  • 申请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处理状态: 申请通过
  • 时间:2023-06-26 23:01:38
  • 申请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处理状态: 申请通过
  • 时间:2023-07-11 10:49:39
  • 申请单位:岳阳市南湖新区管理委员会
  • 处理状态: 申请通过
  • 时间:2023-06-29 15:49: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