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回复 满意度调查
查看满意度调查汇总 >>
标题: | 住房公积金能同取同贷吗 |
来信人: | 孙老师 |
来信时间: | 2017-11-06 11:28:23 |
内容: | 听说住房公积金政策要调整,我现在正在买房,新政能同贷同取吗?房屋维修基金和契税等证费用会不会有改变? |
回复部门: | 市公积金中心 |
回复时间: | 2017-11-09 15:17:56 |
回复内容: | 今收到《市长信箱咨询单》。我中心科室工作人员立即与当事人取得联系,告知当事人可提可贷政策将于2017年12月1日正式停止,并告知房屋维修基金和契税等费用需咨询房产部门。 |
回复部门: | 市住建局 |
回复时间: | 2017-11-10 08:41:45 |
回复内容: | 我市房屋每平方米建筑面积首期维修资金交存标准为:配备电梯的物业110元/平方米,未配备电梯的物业60元/平方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