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回复 满意度调查
查看满意度调查汇总 >>
标题: | 个体户注册店名重复问题 |
来信人: | 优淘 |
来信时间: | 2017-10-17 10:20:05 |
内容: | 尊敬的领导您好,本人在岳阳市湘阴县欲注册一个名为“优淘时尚居家生活馆”的个体经营小店,经营范围为:预包装食品,水果,日常生活用品.前往当地工商管理所,被告知在武汉有一家名为"优淘名品",不予注册,但"优淘名品"其主营范围为:主要提供产品有服装鞋子、美肤、护肤品等等。 根据《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 "与同一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或者登记注册的同行业企业名称字号相同,有投资关系的除外;我欲注册的“优淘时尚居家生活馆”和武汉的"优淘名品"并不存在同行业同名情况,"优淘名品"也并非驰名商标.请领导能给予回复.是否能注册"优淘时尚居家生活馆"此店名.谢谢 |
回复部门: | 湘阴县人民政府 |
回复时间: | 2017-10-27 08:59:13 |
回复内容: | 来信收悉,现回复如下: 来信人优淘初次注册名为“优淘时尚居家生活馆”的个体经营小店时,我局基层所办事人员根据武汉有一家“优淘民品”的信息,告知来信人店名不能重复注册。后经我局信息中心联网查询,武汉店名“优淘民品”与来信人优淘拟注册的“优淘时尚居家生活馆”经营范围不同,根据《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相关规定,我局已主动联系来信人,按程序要求展开注册工作,据悉,目前已注册成功。 以上情况,特此回复。
湘阴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