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公示

标题: 美团商家无营业执照
来信人: 一切都好
来信时间: 2016-05-12 10:01:52
内容:

我于5月10日在美团购买了泰囧海鲜的79.9的代金券,后来发现该商家无营业执照,个人觉得现在食品安全很重要,吃完总觉得哪里不舒服。是不是因为没有从业许可等等,望有关部门能进行核实


受理回复

回复部门: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回复时间: 2016-05-20 15:01:00
回复内容:

一切都好:

您好!收到来信,我局岳阳楼分局具体受理,现将该局有关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我局枫桥湖工商所接到市长信箱转来的“美团商家无照经营”投诉泰囧海鲜店无照经营的情况,工作人员到现场进行了调查。经查,该店由沈浩经营,于四月二十八号开业,五月十号已到工商所申请办理营业执照,因资料不齐全正在补充资料,工商所已于前一次检查时下发了催办通知书,接本次投诉后,枫桥湖工商所对当事人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其撤销在美团网上的广告并停止经营,办好营业执照后方可开业。

岳阳市工商局岳阳楼分局

2016年5月19日

特此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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