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公示

标题: 咨询房产预售许可过户问题
来信人: 修先生
来信时间: 2016-02-01 10:57:45
内容:

咨询房产预售许可过户问题

朋友在湖滨购买了一套166平米的电梯房,拿到了预售许可证一年多,但房子一直没到他手上,现在要把预售许可改成我的名字,房子转给我,该怎么办理预售许可更改?收费是怎么收的?


受理回复

回复部门: 市住建局
回复时间: 2016-02-03 10:33:58
回复内容:

修先生,

你好。

来信收悉,回复如下:

1、按照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如下几种情况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解除合同和变更合同:一是开发企业延期交房;二是买受人办理房屋抵押贷款手续未获得批准,导致无法继续履行合同;三是合同约定的商品房规划设计变更和工程质量有问题等原因。

2、对于正常情况下,开发企业与买受人协议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双方共同申请注销原合同备案,我局不收取任何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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