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公示

标题: 物业不作为,由谁来惩罚
来信人: 杨文雅
来信时间: 2015-08-04 09:46:36
内容:

市长,经开区金地家园的物业,叫昱鸿物业。收费是最高的,但物业不履职,管理水平太差,已经多次反映都没人管。一是B1电梯坏了不修,二是路灯坏了不修,三是C1栋门面对小区开厨房窗,油污对小区排放,窗上黑黑一片,墙上一片,地上一片,蚊子大堆,臭味四溢。这在周边所有社区没有的现象。四是B2等多个楼房屋顶有人种菜堵着屋顶。绝无仅有。五是物业多次与业主发生冲突,六是C1栋进门防掉物的钢化玻璃坏了三年也没人管,七是业委也是物业指定,业委也不能监督。八是水费加压后,重复收取损耗和污水处理费,长沙市只不到3元一吨,而这个小区收取了3.7一吨等等。居民生活都是小事,但与民生息息相关,就是大事,希望您过问,一是到底由谁来监管物业,是不是有处罚措施。二是物业长期不履职,而物业又赖着不走,如何处理?


受理回复

回复部门: 市住建局
回复时间: 2015-08-05 12:18:33
回复内容:

杨文雅,

你好,

来信收悉,回复如下:

收您的来信后,我局物业办非常重视,立即与承接贵小区的昱鸿物业公司负责人取得了联系,并要求其负责人就您提出的8个问题在近期内直接向您进行解释。现我局物业办就您最后提出的2个疑问进行回复:

1.关于物业管理活动由谁监管的问题:小区前期物业管理由我局(各区分局)物业办监管,待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后,物业管理活动由小区业主委员会监管。

2.关于物业公司赖着不走的问题:如小区物业公司服务太差,业主可向小区业主委员会提出解聘物业公司的建议,如有超过20%的业主共同提出,那么业主委员会必须召集全体业主召开业主大会,由业主大会决定是否解聘物业公司。如小区业主委员会不作为,可向小区所属街道办事处投诉,街道办事处在受理投诉后,会酌情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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