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公示

标题: 新生儿上户口能否投靠爷爷奶奶
来信人: 叶增
来信时间: 2010-11-01 20:12:45
内容: 市长:
您好!我是岳阳市华容县一名普通公民,在百忙中打扰您本不应该。但我这名群众在您领导下的行政部门办事遇到困难,实在措手无策才找您帮忙。
我和妻子政策内合法生育了一位小孩,所有证件都有,现想把小孩的户口上在爷爷、奶奶上。但我们派出所不同意,只肯上在我与妻子的户口上。我在网上查询了相关政策,并无相关法律法规禁止上在爷爷奶奶户口上。《湖南省常住人口登记操作办法》也没有明文禁止新生儿上户口不能投靠爷爷奶奶。根据“法定原则”,国家法律法规没有针对某一事物明文禁止时,就没有强制约束力。简单说来就是“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法无明文规定不约束”。
我强烈要求为小孩上户在爷爷奶奶上!请您关注我们普通群众的民生小事。
普通群众
联系电话:13974078070
2010年11月1日

受理回复

回复部门: 市公安局
回复时间: 2010-11-26 11:10:00
回复内容:

首先,感谢您对公安工作的支持与关心,现回复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湖南省常住人口登记操作办法》等文件规定,新生婴儿登记常住户口,按随父随母自愿选择原则,由父亲或母亲户口所在地户口登记机关登记户口。只有当婴儿父、母均为出国(境)人员、军人、高等院校落集体户口学生时,才能由婴儿祖(外祖)父母户口所在地户口登记机关登记户口。

 

 

年十一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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