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公示

标题: 关于岳阳市区禁摩限摩政策的咨询
来信人: 想骑摩托的群众
来信时间: 2024-07-10 09:23:59
内容:

尊敬的领导,您好!

我在岳阳市区生活,为了方便上下班,想要购置摩托车通勤,想要提前了解岳阳市的禁摩限摩政策,跟购买摩托排量的限制。


受理回复

回复部门: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回复时间: 2024-07-16 09:21:30
回复内容:

  尊敬的市民:

  您好,来信收悉,现就您反映的问题回复如下:

  为净化城区道路交通环境,有效控制因摩托车乱穿行而引发的道路交通事故数量,2007年6月27日,岳阳市人民政府专门下发《关于综合整治市中心城区道路交通秩序的通告》(岳政告[2017]1号),要求严格控制中心城区摩托车登记、注册、上牌,限制摩托车在市中心城区主干道通行。按照市政府通告要求,2007年6月28日,岳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下发《关于城区主要路段限制摩托车通行的公告》(岳市公交告[2007]1号),交通高峰期(7:00-20:00)市中心城区岳阳大道中、南湖大道、巴陵中路3条主干道(含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禁止摩托车通行,并从2007年7月开始在市中心城区停止摩托车登记、注册、上牌业务,该政策一直保持未变。

  在确保摩托车手续齐全的前提下,摩托车可以在限行时段、路段以外的其他时间及城区其他主次干道正常通行。具体满足以下要求:1.驾驶人持有摩托车驾驶证;2.摩托车有行驶证、号牌;3.摩托车按规定购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且在有效期内;4.驾乘人员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5.摩托车上道路行驶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

  感谢您对公安交管的关心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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