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公示

标题: 交灵活就业的市民是否能享受4050补贴?
来信人: 吴灵芝18973077697
来信时间: 2022-09-18 08:28:38
内容: 想咨询4050补贴审领有什么要求?在哪里审请审请是否分地域?

受理回复

回复部门: 市人社局
回复时间: 2022-09-26 16:33:12
回复内容:

吴灵芝:

您好!您关于《灵活就业人员40.50社保补贴》的留言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首先,“灵活就业人员40.50社保补贴”是一种片面的叫法,补贴的申请跟年龄没有必然的关系。该补贴全称为“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针对的人群有两大类:第一大类含7小类,为通过社区受理,街道、区县审批通过并录入“湖南省公共就业服务信息管理平台”的符合条件的7类就业困难人员实现灵活就业的;第二大类为离校两年内高校毕业生实现灵活就业的。具体政策为:

一、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的主要政策

根据《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印发〈湖南省社会保险补贴实施办法〉的通知》(湘人社规〔2020〕22号)文件及《岳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21年就业困难人员和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工作的通知》(岳人社发〔2021〕31号)文件,灵活就业社保补贴老政策2020年底废止,从2021年起按新政策执行。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及离校两年内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后,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社会保险、且履行了社会保险缴纳义务的,可以享受社保补贴,按年申报,每人最长不超过3年。

二、受理条件

(一)具有本市户籍,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且已按程序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并录入“湖南省公共就业服务信息管理平台”中的下列7类人员。1.原国有、集体改制破产企业下岗失业中的女性年满45周岁,男性年满55周岁人员;2.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3.残疾人员;4.市州级以上劳动模范;5.烈士家属;6.抚养未成年子女的单亲家庭成员;7.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

(二)离校2年内(以毕业证书注明的时间为准2年以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三、申请材料:1.《岳阳市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申报审批表》;2.本人身份证复印件;3.本人社保卡复印件或者指定银行卡复印件;4.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需提供相应证明(国有集体企业破产改制解除劳动关系协议书、低保证、残疾证、劳模证、烈士证或居委会出具的抚养未成年子女单亲家庭成员、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证明等相关身份证明);高校毕业生需提供毕业证书复印件;5.社保缴费证明(备查)。

四、经办流程:

符合条件的人员先持户口本、身份证、7类人员之一的证明到户籍所在地认定就业困难人员后(离校两年内高校毕业生不需认定、原来已经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在系统有记录的不需重复认定),携社保补贴申请资料到社区(村)服务中心劳动保障服务窗口申请,社区(村)录入初审,街道(乡镇)复审,县市区审核。

根据岳阳市现行政策,您如果以原国有集体破产改制职工的身份申请社保补贴,那么目前还不符合条件,因为男同志需达到55周岁。如果你还符合其他几类人群身份之一,则没有年龄限制,可以按照流程先到户口所在地社区申请认定就业困难人员后(原来已经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不需重复认定),在社区进行灵活就业登记。再按规定缴纳当年的社保后于每年九月份左右在全市统一启动社保补贴受理后,在社区提交社保返还申请资料。  

岳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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