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公示

标题: 关于物业公司收取天然气开通费是否合理
来信人: 高泽景
来信时间: 2022-09-17 15:20:04
内容: 市政府相关部门: 2015年8月份本人购买的冷水铺金地花园小区在办理入住时,小区物业管理公司,岳阳兴港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要求交1800元天然气开通费才能给我办理天然气入户,请问当时这个1800元的天然气开通费是否符合规定。如不符合规定,要求督促兴港物业公司予以退还。

受理回复

回复部门: 岳阳华润燃气公司
回复时间: 2022-09-22 10:24:39
回复内容:

市民朋友:

您好!

您的来信已收悉。现就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根据省物价局《关于规范居民用户燃气庭院管网和室内管道安装费的通知》(湘价商[2009]91号)和《湖南省物价局关于娄底、郴州、常德、衡阳、邵阳、岳阳、益阳、张家界市居民用户燃气庭院管网和室内管道安装费的批复》(湘价南[2009]142号)的规定,我市中心城区居民天然气庭院管网设施建设费更名为居民用户燃气庭院管网和室内管道安装费,标准由2318元/户调整为1800元/户,新收费标准从2009年11月1日起执行。

感谢您对岳阳华润燃气公司工作的关心和监督,欢迎多提宝贵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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