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公示

标题: 物业收费问题质疑
来信人: 高平
来信时间: 2019-05-06 11:27:59
内容:

新房装修物业预收一年物业管理服务费,门禁卡费,垃圾清运费(每平方3元),服务费每天每平方0.03元*90天。出入证工本费4个20元,出入证工本费押金40元,装修押金2000元。

1.根据文件岳市价(2012)85号规定,未提及门禁卡收费,收费是否合理?

2.文件称装修服务费用于装修期间各种设备、设施能源消耗、装修管理服务、各类资料的制作等费用。收费标准为高层每平方米建筑面积每天0.03元,物业强行按90天装修期计算是否合理?

3.根据文件“对出入人员实行证件或登记查询管理的小区,物业服务企业可对装修工人出入实行持证限期管理,并收取证件工本费”。装修工人出入,物业从未要求出示此证。且在办证时已缴20元的工本费,物业另收取每证10元*4=40元的出入证押金,工本费代表我已经出了相关材料费后归我所有,为什么丢失还需赔偿?

4.根据文件,垃圾清运费“也可以按照规定时间自行清运”,物业称办装修手续就必须是委托物业,这样的说词是否合理?

5.根据文件,“为确保物业管理区域内电梯轿厢、楼道墙地面、扶手等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完好……装饰装修工程完成后立即退回装修押金;但是,装修期间损坏的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修复由损坏责任人承担,当责任人拒绝修复时,物业服务企业可扣除相关装修押金进行修复,其余部分应在装饰装修工程完工后由市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公室立即退回。”现在物业公司以室内敲墙为由另需收取敲墙产生的垃圾清运费,在未损坏任何共用设施设备前提下强行从装修押金中直接扣除此项费用,且必须签字确认同意扣除后三个月后方能退回剩余押金,与文件“立即退回”不符,收费是否合理,延期退回是否存在违规?物业称所有操作都是经物价局备案,这种与文件冲突的已备案是真的吗?


受理回复

回复部门: 市发改委
回复时间: 2019-05-08 14:46:38
回复内容:

尊敬的高平同志:

您好!您所反映关于物业收费问题质疑的来函收悉,现就有关政策回复如下:

1、门禁卡费属于市场调节价,一般每户住户会有三个免费门禁卡,超出三个部分收费,收费标准由物业依成本情况自主确定。

2、依据《岳阳市物价局、岳阳市房地产管理局关于规范我市主城区住宅小区室内装饰装修收费行为的通知》岳市价[2012]85号文件规定之装修管理服务费:“按房屋建筑面积和装修工期在装修服务协议签订时一次性向业主收取。装修服务费主要用于装修期间各种设备、设施能源消耗、装修管理服务、各种资料的制作等费用。收费标准为高层每平方米建筑面积每天0.03元,多层每平方米建筑面积每天0.02元”,物业应按装修合同实际天数收取。

3、依据《岳阳市物价局、岳阳市房地产管理局关于规范我市主城区住宅小区室内装饰装修收费行为的通知》岳市价[2012]85号文件规定之出入证工本费:“对出入人员实行证件或登记查询管理小区,物业服务企业可对装修工人出入实行持证限期管理,并收取证件工本费,标准为每证5元”原则上不收取出入证押金。

4、依据《岳阳市物价局、岳阳市房地产管理局关于规范我市主城区住宅小区室内装饰装修收费行为的通知》岳市价[2012]85号文件规定之装修垃圾清运费:“业主可以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清运装修产生的垃圾(不包括拆除墙体产生的建筑垃圾),也可以按照规定时间自行清运;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清运的,清运费标准按垃圾量计量,最高不超过每平方米建筑面积3元,具体标准由双方协商确定。”如物业强制服务并收费,可拨打12358价格监督举报电话。

5、装修押金:主要是为了确保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完好而收取。在未损坏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情况下,不得扣押装修押金,并按文件规定装修结束后立即退回。未按相关收费文件执行的可拨打12358价格监督举报电话。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和信任,如您仍有疑惑,请与我们联系,联系电话:8880057

 

市发改委服务价格管理科

2019年5月7日

 

 

信件回复 满意度调查 查看满意度调查汇总 >>

回复内容评价:

(非常满意)

回复速度评价:

(非常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