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公示

标题: 3t及3t以上电动葫芦是否属于特种设备
来信人: 张洪斌
来信时间: 2019-04-15 12:52:08
内容:

3t及3t以上电动葫芦是否属于特种设备,如属于请与我联系,如何办理相关手续。


受理回复

回复部门: 市应急管理局
回复时间: 2019-04-16 08:19:44
回复内容:

已于2019年4月15日下午三点二十五分电话联系张先生,3t.4t电葫芦属于特种设备,不在我们局管辖范围内,建议和告知了张先生特种设备办证咨询联系方式。张先生表示已非常清楚并感谢!

宣教培训科      2019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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