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回复 满意度调查
查看满意度调查汇总 >>
标题: | 生育津贴发放问题 |
来信人: | 小胡 |
来信时间: | 2018-06-21 09:32:13 |
内容: | 我妻子是平江县某乡镇教师,今年2月份我和我妻子有了第一个小孩,最近有关注到《湖南生育津贴发放天数增加60天 与产假天数同为158天》报道,请问向我妻子这种情况,怎么申请生育津贴?谢谢! |
回复部门: | 平江县人民政府 |
回复时间: | 2018-06-27 17:18:42 |
回复内容: | 小胡同志: 您致信市长信箱咨询生育津贴发放问题一事我局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由于您你爱人属我县在职教师,根据我市现行的生育保险政策,生育期间正常享受工资待遇的,不再发放生育津贴。 感谢您的来信,特此回复。 平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6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