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公示

标题: 咨询还贷满6月后公积金提取事宜
来信人: 荆岳
来信时间: 2017-12-13 15:25:13
内容:

你好,咨询三项问题:1、公积金还贷满6个月后去往公积金中心办理提取需要准备哪些材料;2、夫妻双方共同还贷的办理公积金提取时是否要求两人同时到场;3、主还贷人公积金交在云溪管理部、副还贷人公积金交在市直管理部,当时办理贷款在云溪管理部办理的,今后办理提取业务时必须在云溪管理部办理还是市直也可以?


受理回复

回复部门: 市公积金中心
回复时间: 2017-12-18 09:05:21
回复内容:

荆先生: 您好!首先非常感谢您对住房公积金工作的关心与关注。就您所提问题回复如下:1、住房公积金正常还贷满6~12期后本人携带身份证、银行卡到您缴存地办理公积金业务。2、主贷款人在住房公积金余额不足的情况下,才能提取配偶的住房公积金。提取人必须到场摄像,提取资料必须扫描。3、配偶如何一方都可以办理住房公积金对冲还贷业务。 谢谢!

再次反馈: 及时与我进行了电话沟通,问题回复得很清楚,谢谢!
反馈时间:2019-01-11 23:13:11
再次回复:

感谢您对公积金的关注,祝您生活愉快。

回复部门:市公积金中心
回信时间:2017-12-19 10:5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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