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公示

标题: 住房公积金贷款问题
来信人: 李嘉琦
来信时间: 2017-11-16 15:23:41
内容:

本人于今年七月份在岳阳县荣湾外滩购得商品房一套,8月份前去县公积金管理处办理房贷业务,被告知单位上半年的公积金还没有缴纳,不能办理,必须要把上半年得钱先缴纳才能办理,由于我们单位特殊属于一年一交,大概要到下个月12月份才能缴纳一年的公积金,请问缴纳后影不影响我贷款业务?由于马上到了年底,如果我明年上半年6月份之前再来办理,有没有影响,会不会又不能办理,又要我们单位把明年上半年得钱交过来,我们单位又是1年一交,又是个恶性循环!求告知,谢谢各位领导!


受理回复

回复部门: 市公积金中心
回复时间: 2017-11-20 16:13:20
回复内容:

今收到《市长信箱咨询单》。我中心科室工作人员立即与当事人取得联系,告知当事人单位欠缴住房公积金3个月就不能申请贷款,且当事人单位不属于财政全额拨款单位所有必须得有当事人和单位联系确保公积金缴交到位才能申请公积金贷款。

经过我科室工作人员的耐心解释,当事人对科室工作人员的工作态度非常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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