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回复 满意度调查
查看满意度调查汇总 >>
标题: | 我爱人的公积金可以提取吗? |
来信人: | 李见平 |
来信时间: | 2017-11-15 13:00:35 |
内容: | 市公积金中心办公室: 您好! 我是岳阳市十三中教师,已于2011年贷款10万元购房,现还有不到五万元贷款未还。 我爱人在经开区康王卫生院。贷款时,没有动用我爱人的公积金。现在添二孩,有经济压力。我爱人名下的公积金有四五万元,我现在想提取。现向公积金中心咨询:不知政策是否允许?有何程序? 谢谢! |
回复部门: | 市公积金中心 |
回复时间: | 2017-11-16 16:18:28 |
回复内容: | 李先生: 您好!首先非常感谢您对住房公积金工作的关心与关注。就您所提问题回复如下:按我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您爱人不能办理提取手续,只能办理每年对冲或一次性还清公积金贷款业务,才能提取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账户金额。 谢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