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来信收悉,现就您反映的问题回复如下:
我支队工作人员已与您电话联系获悉您的车辆牌号,并通过公安交管平台调取了您车辆的违章证据照片及现场视频进行查看核对。经核实,您的车辆于2022年8月24日09时33分在青年东路与北港路口违反规定停放被电警抓拍进行处罚。证据照片显示当您的车辆于2022年8月24日31分到34分无位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三条 机动车在道路上临时停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第一款:在设有禁停标志、标线的路段,在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人行道之间设有隔离设施的路段以及人行横道、施工地段,不得停车。
根据岳阳市2022年1月20日公布的严管路段,第23条青年东路(锦城嘉园路口至通海路口)说明您所违停的路段属于严管路。
另外在您所停车的位置右侧设有明显的校车标识的停车3分钟指示牌,地面施划蓝色虚线方框,表明该停车位属于专用的校车停车位。校车停车位是为了考虑到学生上下车时间较长,做不到即停即走所设置,并不是社会车辆停车位。
综上所叙,您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六十三条之规定,所以该条违章记录没有错误。
感谢您对公安交管工作的关心与支持。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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