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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公示

标题: 事故如此连发路段为何没引起有关部门重视???难得没有措施可以预防事故发生吗?
来信人:
来信时间: 2010-09-23 00:04:13
内容: 冷水铺望岳路至冷城路路段,自今年修路以来,频频发生交通事故。9月初,一个二十岁小伙子被一辆出租车撞倒,当场死亡。就在今天,举家团圆的中秋夜,十八点四十分左右,一名岳阳北站货场的女职工,在上班的途中,被一辆私家车撞倒在路边,当场已有瞳孔扩散迹象,至今生死未明。亲身经历如此令人痛心和震撼的事情,我不得不说,这条路没有路灯,没有划线,更没有人行道,加上正在施工带来的恶劣路况,天气恶劣时,似乎出现事故只是时间问题。难道这一起起已经发生的血淋淋的惨案都没能引起有关部门的重视吗!难道就没有措施可以预防事故的发生吗?

受理回复

回复部门: 市公安局
回复时间: 2010-11-08 11:12:00
回复内容:

首先,感谢您对公安工作的支持与关心。贵部转来的贺先生在市长信箱的信访件收悉,针对信访件中反映的情况,现回复如下:

一、事故简要案情:

20109181020分左右,驾驶员周红祥驾驶湘FC8913小型普通客车沿望月路由北向南行驶至岳北货仓道路时,与同驶由刘树梁驾驶湘FC8209两轮摩托车相刮擦,两轮摩托车侧翻倒造成刘树梁死亡,两轮摩托车受损的交通事故。2010091840分左右,驾驶人蔡勋涛驾驶湘FA9101小型客车沿望月路由南向北行驶,行驶至岳阳北站时将路边的行人周岳凤撞到,造成周岳伤。经广济医院抢救无效于23 日凌晨4时死亡。以上两起死人发生后,我支队城陵矶大队已及时妥善处理后结案。

二、事故的原因

1、望月路道路改造,施工路段点多面广,对道路正常通行影响,道路施工方在施工期间对道路安全防护管理中工作不到位,在施工段未按规定设置停车示意牌、限速标志、路栏和锥形反光桶,在事故发生的路段警示标志和安全提示标志不明部分警戒带和路栏脱落、损毁,无专人值守,尤其在夜间容易因路况不明发生交通意外。

2、行人缺乏交通安全意识,自我防范意识差。在施工路段行走时为选择好路行进,忽视了过往的车辆。

3、摩托车和汽车驾驶人安全意识不强,在行驶中速度较快,加之施工路段路面为沙石路,刹车时车轮容易打滑,遇有突发状况很难做出正确的规避。

三、交警部门在望月路施工路段所做的工作

1、在望月路施工期间,城陵矶大队一直对施工路段进行了监管,加强了交通安全巡逻,对容易发生堵车的点段进行疏导、分流。对道路施工存在的安全隐患也进行了多次排查,向施工方提出了安全防范措施的意见,并对望月路施工项目部下达了整改通知书,要求施工项目部:禁止随意占用正常路面倾倒、堆放建筑沙石和建筑物资,同时设置路面变窄标志、导向标志、路栏、锥形放光桶、警示灯等标志和设施,提出在施工路段按规定增设停车示意牌、施二作业标志、限速标志等警示标志和安全提示标志,保障道路在施工期间安全畅通。

 2、事故发生后,城陵矶大队领导高度重视,为防止再次发生交通事故,立即对辖区道路都实行了安全隐患排查,商请楼区安监局责令施工单位完善警示标志和安全提示标志,改进安全管理工作措施,增建安全防范设施。大队也加大对车辆安全行驶的监管力度,在车流量高峰期间巡逻防控,努力压降事故发生,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畅通。

 

 

二○一○年十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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