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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公示

标题: 驾驶证
来信人: 江兰
来信时间: 2010-10-28 12:57:32
内容: 领导好,我是2000年考了个B照,06年换证的时候没有去换,现在已经过期咯,请问我现在这个驾驶证还有没有用啊,如果想继续用,我该办些什么手续?去哪里办?我户口是君山的

受理回复

回复部门: 市公安局
回复时间: 2010-11-19 16:21:00
回复内容:

首先,感谢您对公安工作的支持与关心,现回复如下:

接到来信后我支队车管所即与江兰本人取得联系,就有关政策对其进行了解释。根据规定,三年以上未换证或未年度体检的驾驶证即被系统自动注销,驾驶人要取得驾驶证只能重新参加考试取得新的驾驶证。但为了方便曾经取得驾驶证而因本人疏忽造成超期的驾驶员,驾管所特别为这类驾驶员开通了直培通道,即可不通过驾校培训,直接参加驾驶证科目一、科目二、科目三的考试(只在驾管所交600考试费)。

 

 

 

                    

                             二O一O年十一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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