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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公示

标题: 环卫设施标示也应标准化
来信人: 文工
来信时间: 2016-09-01 11:09:33
内容:

尊敬的市领导:

前些日子陪深圳的友人到千亩湖走廊散步,看到均匀分布的垃圾桶,很是赞赏,密度之大,更有利于保持环境卫生。但看到垃圾桶上的标示,确感到不如人意,因为其并不规范(如附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 19095-2008 生活垃圾分类标志”规定,照片中贴在桶上的标示是正确的,但所选择的桶的颜色却不是一致的,与上述标准不尽相符,尤其是游人们在晚上光线较暗的情况下,可能只会注意垃圾桶的颜色,而有可能顾及不到桶上的标示,这就对垃圾分类产生了影响。我们岳阳是国家卫生城市,这个卫生设施也应该尽可能规范为宜,还有损坏的也应定期更换。当否,供有关部门参考。

                                                                  2016-9-1

附件1:uploadfiles/201609/20160901110913787.docx

受理回复

回复部门: 市城管局
回复时间: 2016-09-09 10:19:53
回复内容:

尊敬的市民:

您好!

您的来信“环卫设施标示也应标准化”已收悉。现就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千亩湖走廊及配套设施由南湖新区管委会承建,并于2012年移交我局环卫部门进行清扫保洁、垃圾收集、果皮筒清洗和清掏等日常维护工作。按照《生活垃圾分类标志》(GB/T19095-2008)的规定,生活垃圾收集容器宜采取以下颜色:可回收物为蓝色,厨余垃圾为绿色,有害垃圾为红色,其他垃圾为灰色。由于承建商不熟悉生活垃圾分类标志的国家标准,导致其制作的果皮筒颜色不规范。今后,我局将与南湖新区加强协调指导,在其承建的环卫设施中,尽量选择符合国家标准的垃圾桶,便于市民分类投放垃圾。

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监督,欢迎多提宝贵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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