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回复 满意度调查
查看满意度调查汇总 >>
标题: | 请求解决出行困难问题 |
来信人: | 花岗岩 |
来信时间: | 2016-06-19 16:52:20 |
内容: |
尊敬的刘市长: 首先感谢市委市政府领导对我们岳阳监狱民警职工的关心与帮助,在你们的大力支持下,我狱位于东风湖畔的住宅小区金泰滨城顺利实现了交房,圆了我狱民警职工几十年的进城梦,帮助我们解决了住房难、就学难、看病难等系列问题。目前,已经有近400户住户陆续装修完毕,1000多人准备入住,剩下900户因觉交通不便,处于观望和筹划装修中。同时,在市委市政府的全力督导下,小区的周边道路也在紧锣密鼓的修建中,为我狱的民警职工及家属入住打下了良好基础。 但是目前小区周边的配套设施基本没有,所以入住的和即将入住民警职工及家属的生活、上学、就医都需要到市内进行,而小区周边一公里内暂无公交车站,离我们最近的35路、37路公交车终点站(洞庭大桥)离我们小区的距离最近,大约1.1公里,所以特向刘市长提出两个请求: 1:将35路和37路公交车站的起始终到站移到金泰滨城,方便已经入住的1000多人的出行,方便其他900户的装修入住。 2:根据市委市政府解决最后500通行困难的目标,在小区设立公共自行车租赁点,纳入此次全市的二期工程中。 以上数据都属于客观数据,如有疑问,我们可以请装修入住的民警职工集体签名,实名认证。以上请求,请刘市长帮忙解决,万分感激。 岳阳监狱全体民警职工及家属 |
回复部门: | 市交通运输局 |
回复时间: | 2016-06-23 10:40:05 |
回复内容: |
花岗岩网友: 您好,来信已转到市交通运输局,现回复如下。 据了解,在此区域将规划修建一条与沿湖路并行的道路(开发中路),市公交总公司已多次到现场,协调外滩花园、金泰滨城等周边小区开发商,并呼吁市政府及各开发商在道路规划建设时同步规划建设公交调头场地、站调室等公交基础设施。待相关条件成熟,我们将适时延伸35、37路到上述公交调头场地,方便周边居民出行。 感谢您对交通运输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特此回复。 |
再次反馈: | 您好,上次我们去公交总公司去找相关部门去反映了情况,他们给予的答复是当时道路没有修好,配套设施不全,我们也认可他们的说法,他们的态度页很好,我们比较满意。但是公交车及相关配套的问题,需要市交通运输局这个主管部门进行落实,将老百姓的实事办实,需要交通局相关部门主动作为。目前小区周边的外滩一路、外滩二路,建设北路和开发中路均作为一条高标准的城市区域性主干道,已经修好,并建立了公交站台,道路交通线也已经规范划好。目前两个月过去了,高标准的道路成了一些驾校教练车辆的实习路,没有发挥相应的功能,开学在即,居民出入依旧没有着落,请相关部门能尽快把37、35路车移过来,特别是解决小孩上学出行的问题迫在眉睫,望相关部门尽快落实,而不是推诿等待。 |
再次回复: |
花岗岩网友: 您好,来信已转到市交通运输局,现回复如下。 近日,市公交总公司工作人员又再次到金泰滨城小区,实地查看。目前环绕该小区的外滩一路、二路、建设北路和开发中路确已建好,但只是环绕该小区的路段完工了,连通沿湖路、洞庭大道的部分尚未建设,且并未在该小区周边规划建设调头场地和站调室。因此,市公交总公司公交车一方面没办法到达该小区,也无法以该小区为终点站(无调头场地和站调室)。我们将积极与该区域的外滩花园、金泰滨城等小区开发商协调,同时呼吁政府及各开发商在道路规划建设时同步规划建设公交调头场地、站调室等公交基础设施。待相关条件成熟,我们将适时延伸35、37路到上述公交调头场地,方便周边居民出行。 感谢您对交通运输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特此回复。 |
再次回复部门: | 市交通运输局 |
再次回复时间: | 2016-08-31 10:11:27 |
回复部门: | 市城管局 |
回复时间: | 2016-06-23 16:30:23 |
回复内容: |
尊敬的市民: 您好! 您的来信“请求解决出行苦难问题”已收悉。现就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为满足金泰滨城小区及周边居民出行需求,公共自行车租赁系统一期工程已在离该小区约200米的地段设置了一个公共自行车站点。根据您来信的建议,我局公共自行车筹建办工作人员到现场查看,金泰滨城小区正在施工建设,小区内无适合公共自行车站点建设的场地,并且公共自行车二期工程的站点已建设完成,暂无法在该小区内建设站点。我局会继续关注该小区建设情况,待完工后,根据实际情况向市政府建议将该小区纳入公共自行车租赁系统后期建设。 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监督,欢迎多提宝贵意见。 |
再次反馈: | 希望城管局在下期工程中,将金泰滨城纳入规划,谢谢 |
再次回复: |
尊敬的市民: 您好! 如启动下期建设规划,我局会优先考虑在该小区设置公共自行车站点。 再次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监督! |
再次回复部门: | 市城管局 |
再次回复时间: | 2016-09-01 10:04: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