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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公示

标题: 路边停车罚款
来信人: 人民公仆
来信时间: 2013-11-04 14:19:32
内容:

尊敬的市长,我于2013年11月3日下午3点30左右在岳阳楼往荣家湾方向300米左右取停放在靠长江路边人行道上的车时,遇到了三个自称是城管所而带着卫生监督员工作牌的三位妇女,自称是城管执法的,说我的车违章停放,要罚款50元,后因没时间跟他纠缠,讨价还价出了20元,本来想算了,但我读高中的侄女意见很大,说这件事太不应该。影响了岳阳市的形像,特向政府投诉。

受理回复

回复部门: 市城管局
回复时间: 2013-11-07 09:11:37
回复内容:
    您好!

我局收到您的来信后,局领导高度重视,迅速召集相关部门负责人,就来信中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研究,现就有关问题回复如下:

11月3日下午3点30分左右,一辆小车违章停靠在洞庭北路人行道板上,车辆占压盲道。我局属城管行政执法支队市容环卫监督员陈桂香等3人上前对其进行纠章处罚,告知当事人根据《岳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的通告》文件精神(岳政告[2010]5号),车辆占压盲道应予以处罚,但当事人对纠章处罚不理解。后来,市容环卫监督员按照岳政告[2010]5号文件精神对车主进行20元的罚款。经调查并收集了相关票据、证据,市容环卫监督员严格按照规定文明纠章、处罚,没有不文明行为。我局属城管行政执法支队负责人电话联系上来信人,向其做了解释说明,来信人表示理解。

感谢广大市民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监督,欢迎多提宝贵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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