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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公示

标题: 城管局为何以双重标准对待执法人员与普通市民
来信人: 热心市民
来信时间: 2020-11-10 23:02:32
内容:

尊敬的领导:

本人曾于2020年9月9日向市长信箱反映过城管车辆和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违反交通规则的问题。岳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于2020年9月21日给出的答复是:“我局责成市城管支队对该名驾驶员及管理责任人进行了批评教育,要求严格执法车辆管理,规范车辆停放……”

请注意:城管局的处理方式是;对相关车辆和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那么请问你们:为什么对没有办法停在停车位上的,而且没有影响车辆和行人的普通市民一律采取野蛮式的抄牌、罚款形式?是不是双重执法标准?是不是“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

本人咨询过交警部门:禁停路段临时停车超过60秒的就构成了违停,依法计3分,罚100元。更何况相关城管车辆是停在了公交站内,而且据城管局自己的人员说停靠时长约5分钟。难道只是“批评教育”就可以解决问题了?是不是应该和广大人民群众一样接受处罚?

对于反映过的“城管车辆临时停靠马路旁,并有执法人员在马路旁进行交谈”的行为,城管局在9月21日的回复中并没有给出处理方式,是否也违反交通安全法?至少对执法人员的形象有损吧?

对于五里牌东路琵琶王立交桥至东升小学路段停车难的问题。本人反映过四次以上。城管局在2020年9月16日给出的答复中并没有给出解决问题的方式方法,只是强调加大执法力度、不宜设置临时停车位等。试问:老百姓停车的地方都没有,为何能让老百姓规范停车。请你们注意:不是老百姓想违停,而是作为政府部门的你们没有给与老百姓停车的位置!你们加大执法力度,只会在老百姓心目中更加野蛮、粗暴!

本人多次反映的城管执法问题,为何没有在网上公示?是问题太尖锐?还是城管本身执法不合理?

诚切恳请相关领导引起重视。切实为老百姓解决实际问题。

谢谢!

受理回复

回复部门: 市城管局
回复时间: 2020-11-13 15:29:06
回复内容:

热心市民:

您好!

您的来信《城管局为何以双重标准对待执法人员与普通市民》收悉。现就相关问题回复如下:

我局属市城管支队006号巡逻车为特殊定制的低速电动车,不在工信部《机动车产品公告目录》之列。经核实,该车巡查东升小区周边时,发现问题,临时在路边停靠,在处理问题后立即驶离了该区域,并非您所反映的双重标准执法。针对该问题,我局要求市城管支队加强对执法队员教育,严格规范执法队伍形象,严格要求执法车辆必须在有停车位标识的车行道或人行道停靠,同时欢迎广大群众加强对城市管理部门及工作人员的监督。

针对五里牌东路琵琶王立交桥至东升小学路段停车难问题,目前,多个职能部门通过加大专用社会停车建设力度、加强建设项目配建停车位管控、统筹谋划公共停车空间、科学施划道路停车泊位、全天候开放沿街事业单位内部停车场等一系列措施,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市民停车需求。如果需要在东升小学周边地段停车,可前往就近的停车场或道路临时停车泊位停放。您提到的加大执法力度就是贴单的情况,经核实,日前我局属市城管支队执法队员在东升小学路段开展停车宣传工作,并在无序停放的机动车上张贴了停车管理温馨提示。待前期相关工作到位后,市城管支队将在东升小学路段正式启动停车执法。

后段,我局将充分听取群众意见建议,有效解决群众合理诉求,为市民营造安全、有序的城市交通环境和人居环境。

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注和监督,欢迎多提宝贵意见。

 

岳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0年11月13日

再次反馈: 请将此信息公示上网。征求更广大人民群众的意见。。本人仍然坚持认为:城管不分时段,不查原由,不论场合的这种野蛮执法行为,非常不合理,也不能从根本解决问题。
再次回复:

热心市民:

您好!

您的二次反馈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岳阳市机动车停车条例》于2019年5月1日正式实施,前期通过大量的实地考察和听取多方意见,发布后在各大媒体平台均进行公示和宣传,具体条款内容均可在政府门户网站、媒体平台、各类搜索引擎查询。

2020年9月下旬,根据执法体制改革需要,我局指定局属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接收了辖区内机动车违法停放执法权。自接手该项工作以来,我局属市城管支队认真履职,快速启动了调查摸底、宣传引导等前期工作,并谋划在辖区所有路段上符合条件的人行道或建筑物前坪等公共区域施划停车泊位,得到了绝大部分市民群众的理解支持。

至于提到的不分时段,不查原由,不论场合的这种野蛮执法行为,经核实,日前支队执法队员在路段开展停车宣传工作,并在无序停放的机动车上张贴了停车管理温馨提示。待前期相关工作到位后,我支队将在路段正式启动停车执法。

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注和监督,欢迎多提宝贵意见。

 

岳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0年11月16日

再次回复部门: 市城管局
再次回复时间: 2020-11-16 16:2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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