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强化我市文化市场监管执法工作,规范依法行政,经局党组研究决定,自本日起启用“岳阳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行政执法专用章”,由岳阳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负责管理并使用,专用于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工作。
特此公告。
岳阳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2018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