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审计局:
现将《岳阳市县际及县到乡镇公路改造工程审计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遵照执行。
二○一○年四月七日
岳阳市县际及县到乡镇公路改造工程审计工作方案
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意见》和2010年全市审计工作会议精神,市局决定组织市县两级审计机关对我市2007至2009年度县际及县到乡镇公路改造工程(以下简称县乡公路改造)的建设情况进行行业审计。为搞好此项审计工作,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 审计工作目标
通过审计,查处县乡公路改造建设资金管理及使用中存在的违纪违规问题,确保建设资金安全、合法、有效使用;核实工程造价,节约建设资金;揭露工程建设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防范工程质量风险;客观分析评价项目的建设效果和投资效益及管理情况。同时,针对审计中发现的重点问题,剖析县乡公路建设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促进规范政府投资行为、完善县际及县乡公路建设管理、提高投资效益的审计建议,为政府宏观决策服务。
二、 审计对象和范围
(一)审计对象:市县两级计划、财政、交通、公路等主管部门;县乡公路建设项目业主;与项目建设有关的施工、设计、监理、供货等单位。必要时,对有关单位和有关事项进行延伸审计或审计调查。
(二)审计范围:全市2007年至2009年度县乡公路改造项目工程的建设情况。
三、审计内容与重点
以县乡公路改造投资计划和资金流向为主线,以建设项目为重点,进行就地审计。重点审计建设项目是否按批准的计划、规模、标准、时间实施;是否按规定进行严格的资金核算管理和工程施工管理;工程造价核算是否真实、准确;资金使用是否合规。
(一)核实县乡公路改造规模。审查县乡公路改造工程的立项、审批手续是否齐备;项目的规划、勘察设计等前期准备工作是否充分,是否存在“三边”工程;审查项目的开工是否符合规定要求,有无批准的开工令;是否按规定实行了“四制”管理,项目法人是否按规定报批。
(二)审查项目(概)预算的审批和调整是否符合国家规定,有无虚列公路建设项目或置换己建成的项目;有无擅自改变建设内容、扩大或缩小建设规模、提高或降低建设标准、概算外投资等问题。
(三)审查县乡公路改造工程的优惠政策是否得到落实;有无向农民乱摊派和拖久农民工资的问题。征地拆迁是否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土地使用权批准手续是否完备,实际征地数量与批准数量足否一致,拆迁费用是否真实、合法,补偿款是否如实支付给被拆迁人,有无虚报拆迁安置户和工程量,违规扩大征地规模和拆迁成本等问题。
(四)审查县乡公路改造专项资金是否实行了专户管理,资金使用是否真实合规,票据管理及使用是否严格并符合规定,各项内部控制制度足否建立并得到有效执行。审查有关主管部门对县乡公路改造资金的分配是否合规,有无擅自改变资金计划和投向,违规分配建设资余。审查资金是否及时、足额拨付到改造项目,有无滞留、转移、挤占、挪用和超范围使用等问题。有无出借建设资金、将无偿拨付的资金转为有偿使用,将改造专项资金用于平衡地方财政预算、弥补经常性开支或挪用于其他项目;有无以管理费、保证金、代扣税金等名义克扣、截留建设资金等问题。有无通过虚列建设成本、多报投资完成额等手段,套取或转移建设资金。
(五)审查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施工和监理是否实行招投标制度;邀请招标是否按规定报批,招投标过程中是否坚持合法、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和信用的原则,招投标程序是否符合国家的规定;有无将通过招标已确定的项目重新切割标段让未中标的单位和个人参与,合同内容与中标内容是否一致。
(六)审查勘察、设计、施工和监理等单位是否具有从事工程建设所需的资质等级,审查施工单位的施工资质和项目经理资质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存在挂靠的问题;有无将工程违法分包或层层分包,从中非法获利;有无行贿受贿,造成重大损失、延误工期和工程质量隐患等问题。审查建设单位和施工、监理单位对工程建设质量管理是否履行职责。
(七)核实改造工程建设成本,审查是否存在偷工减料、以次充好和挤占建设成本等方面的问题。核实工程形象进度,对项目工程进度报表的真实性进行审核。审查已完工的建设项目,是否按有关部门的规定及时办理了竣工验收,验收中发现的质量缺陷是否及时得到修复。已经竣工验收的工程项目,是否已经按规定及时进行竣工决算审计。
(八)审查应计应缴的各项税费是否按规定计提并缴纳,其它有关应予审计的事项。
四、审计组织与分工
此次审计由市局统一组织协调,各县(市)区同步实施。市局负责由岳阳市公路局、岳阳市地方公路管理处组织建设的项目工程审计,各县(市)区审计局负责各自行政区内除市局审计项目以外的项目工程审计。具体分工为:
(一)市局固定资产投资审计一科负责对此次县乡公路改造工程行业审计进行组织、协调和督查,制订全市审计工作方案,负责对由岳阳市公路局、岳阳市地方公路管理处组织建设的项目工程的审计,掌握各县(市)区审计情况,针对共性问题起草统一审计处理原则,指导审计处理,并汇总全市审计情况,按要求出具审计综合报告。
(二)各县(市)区审计局对各自行政区内除市局审计项目之外的项目工程进行审计。负责制定各自的审计实施方案,下达审计通知书,提交审计报告,并按市局规定的审计处理原则作出审计决定,向市局提交审计综合报告和审计报表。
五、审计时间安排
1、市局固定资产投资审计一科于2010年4月底前,完成审前调查,制订审计工作方案,5月上旬召开专题会议,部署和安排全市县乡公路改造工程审计工作。
2、2010年5月中旬,市县两级审计机关各自派出审计组进点,实施现场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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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审计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认真实施。县乡公路改造,是党和政府的一项重要惠民工程,社会各界极度关注。为此,各参审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安排精干力量,认真组织实施,如期如质完成审计工作任务。
2、全面审计,突出重点。各县(市)区审计局要严格按市局下达的审计工作方案进行审计。以资金流向为主线,无论项目是否竣工,项目资金来源、管理和使用情况必须审计;对工程结算,可根据各地实际情况对已竣工项目进行全面审计或抽查,对未竣工项目在今后视情况进行跟踪审计;对审计中发现的重大问题,要一查到底,并及时与市局联系、汇报。
3、规范程序,确保质量。要严格按照规定的审计程序进行审计;审计事项签证要做到一事一单,取证完整;审计工作底稿要做到事实清楚、定性准确,引用法规正确有效;审计文书要规范;审计建议要切实可行;要求填报的审计报表数据要经过认真核实后填写,并签名加盖印章,确保真实可靠。
4、严明纪律,维护形象。在审计中,审计人员要认真履行审计职责,严格审计执法,自觉遵守审计廉政纪律,做到文明审计、公正审计、廉洁审计,维护审计机关的良好形象。
责任编辑:审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