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彩票管理条例》、《彩票公益金管理办法》(财综〔2021〕18号)和《岳阳市市本级彩票公益金支持福利事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2023年度我市彩票公益金使用情况公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我市共收到中央彩票公益金1482.7万元、省级彩票公益金2689万元。此外,市本级及所辖区分成福彩公益金1311.75万元。我局严格遵循福利彩票“扶老、助残、救孤、济困”的发行宗旨,按照“因素分配、项目评审、公开透明、注重绩效”的分配原则,重点支持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项目,优先支持老年福利类项目,同时惠及儿童福利项目和社会公益类项目,如殡葬服务设施建设以及乡村振兴建设、社工站建设等其他社会公益类项目。
二、中央彩票公益金1482.7万元使用情况
(一)老年人福利类项目564.4万元,用于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
(二)残疾人福利项目454万元,用于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和精神卫生社会福利机构建设。
(三)儿童福利类项目88.3万元,用于“福彩圆梦”项目和“明天计划”项目。
(四)社会公益类项目(其他)376万元,用于殡葬基础设施建设。
三、省级彩票公益金2689万元使用情况
(一)老年人福利类项目1311万元,用于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建设、适老化改造、示范性居家社区网络建设试点、养老人才队伍建设、民营养老机构运营补贴。
(二)残疾人福利项目160万元,用于残疾人精神卫生福利机构建设。
(三)儿童福利类项目100万元,用于儿童福利设施(未保中心)建设。
(四)社会公益类项目503万元,用于:
1、乡村地名服务试点5万元;
2、社工站项目补助130万元;
3、三区计划30万元,按照民政部《边远贫困地区、边疆民政地区和革命老区人才支持计划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专项计划实施方案》(民发(2012)170号)文实施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支持“三区计划”;
4、牵手计划6万元;
5、五社联动12万元;
6、基层治理创新实验50万元;
7、村级综合服务设施提升工程30万元;
8、五化民政示范创建(安全生产建设项目)200万元;
9、乡村振兴示范创建(民政公共服务类)40万元。
(五)其他类项目615万元,为安排的彩票公益金超收分成。
四、市本级及所辖区分成福彩公益金1311.75万元使用情况
(一)市本级分成福彩公益金978.65万元
1、老年人福利类目596.6万元,其中养老机构登记评定、能力评估10万元、养老服务机构设施建设15.6万元、特困老人等慈善救助71万元、精神病医院改扩建500万元;
2、残疾人福利类项目35万元,用于资助残疾人事业发展。
3、社会公益类347.05万元,用于殡葬、乡村振兴、公益活动等。
(二)区级分成资金333.10万元。
特此公告。
岳阳市民政局
2024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