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乘坐城市公交车、游览景区优待工作的通知》的解读

2023-07-31 17:10 来源:岳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字体:    】 浏览量:

  一、《通知》出台背景

  (一)省级层面。2022年9月,湖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等24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印发〔湖南省加强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优待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湘退役军人发〔2022〕64号)文件。文件明确指出“退役军人凭湖南制发优待证享受公共交通优待,由各市州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和“鼓励各类文化旅游设施、景点和影(剧)院、歌舞团、歌唱团、曲艺团等文艺演出机构为现役军人、现役军人家属、退役军人(残疾军人)和‘三属’提供票价减免优惠”(三属: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

  (二)外省情况。江苏省苏州市、山东省泰安市、河南省驻马店市、山西省晋城市等多地相继出台了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免费乘公交、游景点”的政策。湖北省面向全国退役军人发布景区优待项目,省内多条精品旅游路线面向全国退役军人打折优惠。

  (三)省内其他市州情况。目前,长沙市的公共交通包括地铁和公交对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实施免费乘坐运行,景区方面也实行免费政策,已正式出台文件;湘潭、郴州、怀化等地州市也陆续出台了符合本地特色的优待政策。

  二、《通知》起草过程

  为早日出台针对我市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的公共交通和景区优待政策,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多次积极与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市公交公司、市文化旅游广电局主要领导和业务科室以及相关景区对接,就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凭优待证享受公共交通和景区的优待政策事项进行商议。根据外省和我省兄弟市州优待政策情况、我市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的数量和愿望、我市财政现况、公交公司和各景区的经营状况等情况,我们通过召开座谈会、统计调查、访谈调查等方式进行了调研,撰写了专题报告呈送相关市领导审示,并报市政府。6月6日下午,市政府召集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财政局、市文旅广电局、市国资委、市公交集团等单位就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凭优待证享受公交优待和景区优待政策有关事项进行会商。6月16日,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市文旅广电局和市公交集团相关负责人和业务科室人员赴长沙市学习调研考察该市相关优待政策。通过以上的工作措施,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关于做好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乘坐城市公交车、游览景区优待工作的通知》(草案送审稿)并通过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书面征求了市直部门意见进行了论证和修改,形成了《关于做好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乘坐城市公交车、游览景区优待工作的通知》(修订草案)报市政府审议通过。

  三、主要内容

  (一)乘坐城市公交车优待。优待对象持本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优待证》《中华人民共和国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遗属优待证》(以下统称《优待证》)或《残疾军人证》,在岳阳市城区内免费乘坐城市公交车,预付费定制城市公交车除外。其他县市区可参照执行。

  (二)游览景区优待。优待对象凭本人的《优待证》或《残疾军人证》,享受优惠票价参观游览《岳阳市国有等级景区优待目录清单》中的景区,园中园、园内收费及夜游项目除外。

  四、《通知》实施时间

  《通知》自2023年8月1日起施行。

  岳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3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