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我市保险行业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下,按照“转方式、调结构、防风险、促发展”的要求,通过各保险公司共同努力,保险普及率逐步提高,受益群体不断扩大,保险功能逐渐发挥,保持了市场的稳健发展,为全市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做出了重大贡献。
一、市场基本情况
(一)市场主体。全市共有市级保险机构33家(其中产险16家,寿险17家),四级机构101家(产险47家,寿险54家)。全市保险从业人员13580人,其中在职人员2253人,保险营销员11327人。
(二)保费收入。2012年全市保费收入共计329,418万元,同比增长2.73%。其中财产险101,179万元,同比增长22.95%,市场占比为30.71%;人身险保费228,239万元 ,同比下降4.24%,市场占比为69.28%。从全省排名情况看,我市保险规模名列第5位,增速排名与娄底并列第10位。
(三)赔付支出。全市赔付支出总计112,150万元,较去年同期增加27,016万元,同比增长31.73%。
二、产险市场运行主要特点
(一)市场发展稳健,高于全省平均增幅。我市产险市场发展较为稳健,近三年来增幅均在20%以上。2012年,全市财产险业务继续保持了较快增长的势头,实现保费收入101,179万元,同比增长22.95% ,16家产险公司中有14家正增长,平安产险、太平洋产险、中华产险、国寿产险、太平产险等8家公司增幅超过20%,其中渤海产险、华安产险、阳光产险增幅分别达到135%、86%、44%。从11月份湖南保监局公布的数据来看,我市产险市场增速较全省平均增速高出8个百分点。市场规模仍以人保30.8%稳居首位,人保产险、中华产险、平安产险、太平洋产险4家公司市场份额占近80%。
(二)经营秩序好转,市场日趋规范。各保险主体通过深入贯彻依法合规经营理念,加强了承保、费用和数据真实性等内部管理,市场秩序总体良好。保险协会组织各保险公司学习了相关监管文件、分析了市场形势、就规范市场行为(特别是车险市场)、自觉执行自律约定统一了思想。从市场反映来看,各保险公司在车险业务、招投标业务、共保业务等方面都能严格按自律承诺有序竟争,形成了共同支持、协调发展的局面。
(三)各险种平行发展,业务结构有所优化。一是车险业务平稳快速的增长。实现保费收入69,828万元,同比增长26.69%,高出财产险平均增速6.6个百分点,占财产险保费比例达到69 %,较去年同期提高2个百分点;二是部分非车险业务快速增长。政策性农业保险实现保费收入16,971万元,较去年同期有较大的提高,同比增长18.5%;责任险实现保费收入3,106 万元,同比增长29.63%,短意险收入2,625万元,同比增长15.33%;三是与经济关联较大的险种相应增长。各保险公司积极开拓非车险市场,货运险、信用保证保险、企财险增幅分别为11.23%、221%和2.27%。
保费收入各险种对比表 单位:万元
险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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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费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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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月累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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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同期
|
增长幅度%
|
占产险总保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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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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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828
|
55118
|
26.69
|
69
|
企财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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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44
|
4345
|
2.27
|
4.39
|
货运险
|
1906
|
1762
|
11.23
|
1.88
|
责任险
|
3106
|
2396
|
29.63
|
3.07
|
信用
|
280
|
87
|
221
|
0.28
|
短意险
|
2625
|
2276
|
15.33
|
2.5
|
农业险
|
16971
|
14320
|
18.5
|
16.77
|
其他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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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
|
1927
|
4.67
|
2
|
合计
|
101179
|
68550
|
20.05
|
100
|
(四)服务意识增强,理赔速度加快。2012年,产险共计赔付支出 55,829万元,同比增加 11,272万元,增幅为25.30%。各保险公司积极开展清理积压赔案和治理车险“理赔难”,提高理赔服务质量,理赔速度明显加快,平均结案周期只有16.13天,有13家公司的结案率都在90%以上。
(五)保障补偿功能体现,服务社会能力增强。服务“三农”力度进一步加大。一是全市种植业农险共计承保了油菜、棉花、水稻777.16万亩,林木856万亩,实现保费收入1.6亿元,同比增长21.5%,共计为113.83万户次农户提供风险保障。其中5.12万户次农户获得了1077.84万元的保险赔款。二是责任险保障范围扩大。责任险共计实现保费收入3106 万元,同比增长29.63%。保障范围包括承运人责任险、校长责任险、火灾公众责任险、医疗责任险、安全生产责任险、环境污染责任险、电梯责任险,保险范围逐年扩大,特别是人保公司新开发的乡村干部责任险,为广大农村一线的干部提供了保险保障,推动新农村建设;三是对外服务窗口作用显现。“道路交通事故快处快赔中心”自4月1日提质升级以来,快速处理案件达5811件,月均639件,处理事故逐月上升,由4月份的509件上升至12月份的954件,无一起上诉或法律纠纷案发生。
三、人身险市场运行主要特点
(一)寿险业务下滑,结构进一步调整
一是保费收入持续下降。1—12月,全市寿险市场原保费收入228,239万元,同比减少10,105万元。下降4.24%。平安人寿、太平洋人寿、新华人寿、合众人寿、平安养老、民生人寿6家公司同比正增长。有10家公司出现业务负增长(华泰公司系新进入公司)。降幅在10%以上的公司有泰康人寿、人保人寿、农银人寿、中英人寿、人保健康、生命人寿、阳光人寿等8家公司。
二是险种结构有所改善。寿险业务保费收入210,651万元。分红型产品仍占主导地位,全市分红型产品实现保费收入105,003万元,占寿险保费收入的49%,较去年同期下降 5个百分点;万能险保费收入 8,938万元,占寿险保费收入的4.2%;投连险保费收入只有6.25万元。
三是市场占比悬殊较大。中国人寿、人保寿险、泰康人寿、太平洋人寿4家公司市场占比达70.55 %,其中中国人寿市场占比36.24 %,与去年同期持平。太平洋人寿市场份额较去年同期上升了2个百分点,新华人寿、平安人寿市场占比较去年同期有所提高。
四是赔、给付服务逐渐规范。全市寿险公司加大客户服务力度,服务系统进行了升级改造,全市17家寿险公司赔、给付支出共计56,321万元,同比上升38.8%。其中赔款支出3,563万元,同比增长17.62%;死伤医疗给付4,644万元,同比增长16%;满期给付44,566万元,同比增长44.68%;年金给付3,548万元,同比增长29.44%。
(二)银邮业务占比下降,渠道维护日趋艰难
银代业务过去一直是保费收入的主要增长点,但从2010年开始下滑。依赖银代业务上规模已很困难,银(邮)渠道保费收入132,256万元,比去年同期减少18,205万元,下降幅度为13.76%,占人身险保费总收入的49.96%,占比较去年同期下降6个百分点;个人代理渠道保费收入103,752万元,较去年同期增加9,182万元,同比上升9.70%,占人身险保费总收入的43.53%,占比较去年同期上升4个百分点;公司直销业务4,639万元,同比下降36.92%。但在同样面临银代展业环境压力下,太平洋人寿、新华人寿、合众人寿,公司还保持了10%以上的增幅。
(三)参与社会保障建设,寿险服务范围扩大
一是全市健康险实现保费收入12,750万元,同比增长13.68%。其中短期健康险保费收入4,226万元,同比下降7.68%;长期健康险8,522万元,同比增长28.44%;意外伤害险保费收入4,837万元,同比增长17.66;二是在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方面。城镇职工和企事业团体补充医疗保险业务,共计实现保费收入1,850万元,为23万余人提供了345亿元的保险保障;三是“保险下乡服务三农”。部分公司将农网建设纳入系统工程,建立保险服务咨询点,宣传普及保险知识及相关法律法规,开发新农合补充意外险、农村育龄妇女生育保险等业务,为开拓农村保险市场打下基础,为新农村建设提供了保险保障。
四、市场运行需要加强和改进的方面
(一)行业整体运行平稳,但业务压力依然较大。从总体情况看,行业整体运行平稳,但由于寿险保费规模同比下降了4.24个百分点,引起全市市场整体业务增速放慢,同比增幅为2.7 %,居全省后4位。从我市保险市场发展来看,监管力度的加大、市场主体的增多、营销员体制的改革、市场环境的不确定性等方面,都给业务发展带来更大的压力,这就需要各公司进一步调整经营思路,优化产品结构,改进服务手段和方式,才能促进市场的良性发展。
(二)市场虽趋于规范,但自律力度还需加大。一是车险电销市场还需进一步规范,据市场反映,有些经营电销的公司有下浮新车购置价违规承保、违规给费的现象;二是寿险银邮中介代理业务需进一步规范,销售误导的情况依然存在。从协会受理的投诉来看,银邮代理业务方面有关销售误导问题虽较去年同期有所下降,但仍是寿险投诉的大头;三是要进一步规范产品宣传内容、销售行为、营销员流动、销售费用等,防止问题重复发生。
(三)要加强与相关部门联系,促进外部环境改善。一是要完善快处快赔机制,进一步发挥保险业在改善保障民生、参与交通畅顺工程建设中的积极作用;二是要做好保险业行风评议工作,改进和完善评价工作机制;三是要协调金融办等相关部门,继续抓好各项保险业的创新发展工作;四是应注重建立行业新闻发布和危机处理机制,建立行业以及各保险机构新闻发言人制度,妥善应对不实报道,发挥行业整体力量,不断提升宣传效果,努力营造良好的保险舆论环境。
(四)关注寿险退保情况,防止群体事件发生。全年退保件数达 9218件,退保金额为145万元,虽没有大的退保群体事件的发生,但后期由于媒体的连续曝光等原因,引起单个退保纠纷案例增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