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市水务局对市政协七届三次会议第262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市水务局   2015-11-27 1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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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政府统一部署,我市自2011年11月1日开始启动河道采砂专项整治行动,对东洞庭湖各类违法违规采砂乱象进行了大力整治,效果十分明显。2012年6月8日,省政府以湘政函[2012]135号文批复了《湖南省湘、资、沅、澧干流及洞庭湖河道采砂规划(2012~2016年)》,该规划中明确岳阳县中州采区、南庙采区、陡砂坡采区为河道砂石可采区,东洞庭湖其余水域为河道砂石保留区和禁采区,禁止采砂活动。2013年12月31日,我局依法依规组织对岳阳县东洞庭湖陡砂坡——金盆港采区砂石资源开采权进行了出让,并实行了河道采砂全市统一管理,即“控船数、控产量、控时段、控范围、控功率”的管理模式,确保了砂石资源规范、有序、可持续开采。我们规范化管理措施主要有七个方面:

1、启用采运票据。全面启用由我局监制的“岳阳市河道砂石采运凭证”,作为全市砂石采挖、销售、运输和结算的唯一凭据。同时,安排专人专职票据的统计和分析,及时发现并严厉查处采运票据使用中存在的各类问题,确保各采区严格按照核定产量控量开采。

2、实行旁站监管。根据《岳阳市河道采砂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对我市洞庭湖区所有采砂船共计选派了183名旁站监管员进行24小时值守,确保了采砂船舶严格按许可作业范围、许可作业时段进行采砂作业。

3、开展联合执法。2014年8月份前,我局在湘阴县铁角咀和岳阳楼水域临时设立了二个河道采砂稽查点,联合地方海事部门对出境运砂船进行采运票据稽查,严处无票运砂行为。8月份以后,我局根据实际情况重新调整稽查模式,抽调了9名干部参与全市水上交通安全联合执法及采运票据稽查工作,在配合地方海事部门对洞庭湖区水上交通运输进行巡查执法的同时继续开展票据稽查工作,实时掌握各采区开采总量,确保“控产量”开采。

4、监控采砂过程。先后投资300余万元在全市99条采砂船上安装了北斗定位系统和远程视频监控信息系统,基本实现了对采砂船24小时全天候定位监控、开关机时间监控、采砂数据自动分析生成报表、违规采砂行为自动记录上报、远程视频监测等,进一步确保了“控时段”、“控范围”开采。同时,我局还安排了45名干部进行监控协班。

5、开展督查巡查。为进一步加大违法违规采砂行为打击力度,我局成立了夜间禁采督查组,抽调了80名干部在20:00至次日6:00的禁采时段进行不间断督查巡查,累计派出督查巡查人员600人次,并先后开展了五次大规模的夜间禁采督查行动和五次清船行动,有力震慑了夜间偷采盗采和超船数生产行为的发生。

6、严处违约行为。在我们现行法律法规对非法采砂行为尚未制定处罚标准的情况下,我们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将各类违法违规采砂行为在出让合同中进行界定,明确违规处罚标准,每查实一起“超时段、超范围、超船数”等违法违规采砂行为,至少处以10万元/次的罚款,有力打击了各类违法违规采砂行为。

7、严格考核考评。为确保将县级日常管理主体责任落到实处,市政府在2013年11月8日出台了《岳阳市河道采砂管理目标考核工作方案》,对各相关县(市)河道采砂管理工作采取了季度考核计分、年度综合考评的方式,对各类违法违规采砂行为及河道采砂管理具体工作进行了层层细化,明确了扣分和加分的项目及标准,进一步加强了对县级河道采砂管理工作的领导。 

2014年,由于砂石市场不景气等原因,我市砂石产业链条均出现严重亏损,给我市河道采砂管理工作带来了很大压力。但我们一直都以严格的管理制度、有力的管理措施强力推进统一管理工作,确保我市东洞庭湖砂石资源的规范、有序和可持续开发利用。

再次感谢您对水务工作的支持。



                                 岳阳市水务局    

                                 2015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