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司法部新修订的《司法鉴定程序通则》(司法部令第132号)和《关于印发司法鉴定文书格式的通知》(司发通〔2016〕112号)以及湖南省司法厅《关于印发司法鉴定文书及档案格式的通知》(湘司发通〔2017〕8号),我局决定,对全市19家经省司法厅审核登记的司法鉴定机构自2017年3月18日起,启用新“司法鉴定专用章”红印和钢印,原“鉴定专用章”红印和钢印同时作废。
特此通告。
岳阳市司法鉴定所(中心)名单
1.湖南安信司法鉴定所
2.岳阳市巴陵司法鉴定中心
3.岳阳市公正司法鉴定中心
4.岳阳市昌信司法鉴定所
5.岳阳市百信司法鉴定所
6.岳阳正义司法鉴定所
7.岳阳市维正司法鉴定所
8.岳阳市湘北司法鉴定所
9.岳阳市金盾司法鉴定所
10.岳阳市洞庭司法鉴定所
11.岳阳市汉昌司法鉴定所
12.岳阳市民声司法鉴定所
13.岳阳市倡平司法鉴定所
14.岳阳市华天司法鉴定所
15.岳阳市中联环司法鉴定所
16.岳阳市云溪司法鉴定所
17.岳阳市平安司法鉴定所
18.岳阳市春风司法鉴定所
19.岳阳市珍信司法鉴定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