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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岳阳市政协九届三次会议第216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岳阳市司法局 发布时间:2024-07-24 10:38

岳司字[2024]6号 A1类 同意公开

王琴等4位提案人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强中职学校普法教育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岳阳市司法行政系统积极推动中职学校普法教育常态化发展,主要是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落实:

1.加强统筹,在岳阳市“八五”普法规划中多次提到对青少年加强法治教育。第一点第(二)条主要目标中指出:“青少年法治教育全面加强。”第二点第(一)条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中指出:“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融入青少年教育,做好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工作。”第(二)条持续深入开展宪法宣传教育中指出:“将宪法纳入国家工作人员年度学法考法必学必考内容,始终作为青少年普法宣传的重点。”第(三)条深化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宣传普及中指出:“推动各级党和国家机关带头学习宣传民法典,加强对青少年民法典学习教育。”第(五)条深入宣传与社会治理现代化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中指出:“根据产业工人、妇女、残疾人、老年人、农民工、青少年等群体特点,开展有针对性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其依法维护权益的意识和能力。”第三点第(二)条深化重点对象法治宣传教育中专门提到:“加强对青少年的法治教育。全面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强化教育机构普法责任,建立健全评价监督机制。加强中小学道德与法治师资队伍建设,充分发挥法治副校长作用,组织对道德与法治教师队伍、法治副校长进行轮训,提高中小幼学校法治教育水平、规范高职院校非法律相关专业法律基础知识课程开设,合理设定课时、学分。大力推进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建设,推广法治实践教学和案例教学,丰富校园普法宣传活动开展。推进青少年普法社会协同机制建设,构建政府、学校、社会和家庭共同参与的青少年法治教育新格局。”

2.细化责任,将保护未成年人相关法律法规纳入“谁执法谁普法”重点任务清单。在《关于印发<市直及中央、省在岳有关单位2024年度普法重点任务清单>的通知》中对市委网信办、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教体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妇联等单位普法重点任务作出规定,重点宣传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办法、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办法等与保护未成年人相关法律法规。

3.市司法局与市教体局在全市中小学校联合建立了“法制副校长”制度,确保做到法制教育计划、课时、教材、师资“四落实”。全市现已聘请法制副校长772名,实现中小学校全覆盖,主要由派出所、司法所干警、法官、检察官担任。

4.结合青少年思维特点,有针对性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在每年大学生“送法下乡”、农村法治宣传教育月、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周等活动中重点突出青少年普法。举办岳阳市法治宣传教育微视频竞赛,以网络为媒介,利用青少年喜闻乐见的看视频形式进行普法宣传,使未成年人真正知法、懂法和守法。

5.突出特殊青少年法治教育。高度关注农村留守儿童,有针对性地对其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提供相关法律服务。妇联、共青团、关工委、法律援助中心、爱心企业等组织力量,免费为农村留守儿童开展有针对性的关爱帮助、心理辅导、法治教育、自护教育和法律服务,提高其防范危险、抵御侵害、遵纪守法的意识和能力,切实维护其合法权益。同时,市直相关单位加强了对闲散青少年、有不良行为或严重不良行为青少年、服刑在教人员的未成年子女,采取结对帮教,培训就业帮助、生活扶助等方式,促其改正不良行为,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

6.整合社会力量开展法治宣传。全市建立了普法讲师团组建了法律宣传志愿者队伍,建立了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基地,湖南民族职业学院已被授牌岳阳市法治宣传教育基地。

感谢您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岳阳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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