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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岳阳市九届人大四次会议第90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岳阳市司法局 发布时间:2024-07-09 16:38

岳司字[2024]3号 A1类 同意公开


曾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预防性侵未成年人犯罪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岳阳市司法行政机关进一步加强校园法治宣传教育,将“加强对青少年的法治教育”纳入“八五”普法规划,主要是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落实:

    1.市委依法治市办与市教体局在全市中小学校联合建立了法制副校长制度,确保做到法制教育计划、课时、教材、师资“四落实”。目前全市每所中小学校配备了至少1名法制副校长,主要由派出所、司法所干警、法官、检察官担任。

    2.开展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周活动每年9月,各级法治宣传机构组织开展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周活动。突出开展宪法主题宣传,组织开展中小学生“学宪法,讲宪法”“宪法晨读”活动,通过主题板报、法治征文演讲、法治辩论赛、模拟法庭、专题讲座等多种形式开展宪法教育活动。突出开展民法典宣传。通过法治讲座、知识竞寡、模拟法区手抄报等多种形式开展民法典宣传教育活动。组织未成年人进法庭亲临学法现场,通过播放普法视频、举办模拟法庭、宣讲法律知识等形式向同学们讲解民法典的相关知识。同时组织普法讲师团深入到各中小学,普及宣传预防性侵害的相关知识,从源头上减少案件的发生。

    3.突出特殊青少年法治教育。岳阳市高度关注农村留守儿童,有针对性地对其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提供相关法律服务。妇联、共青团、关工委、法律援助中心、爱心企业等组织力量,免费为农村留守儿童开展有针对性的关爱帮助、心理辅导、法治教育、自护教育和法律服务,提高其防范危险、抵御侵害、遵纪守法的意识和能力,切实维护其合法权益。同时,加强了对闲散青少年、有不良行为或严重不良行为青少年、服刑在教人员未成年子女等重点青少年群体的法治宣传教育。

感谢您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岳阳市司法局   

              2024年6月6日   

 

    承办负责人:张韬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冯庆慧  0730-88802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