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政府决定:
周哲同志任岳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
免去苏耀辉同志岳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职务;
李大元同志任岳阳市房地产管理局局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岳阳市建设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李耀厚同志岳阳市房地产管理局局长职务;
刘岳华同志任岳阳市地方海事局局长(试用期一年);
罗小康同志任岳阳市公安局副局长;
免去胡德良、漆林生同志岳阳市公安局副局长职务;
王立丁同志任湖南民族职业学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张小忠同志任岳阳市工业经济委员会总工程师(试用期一年);
卿漪同志任岳阳市环境保护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赵珍彩同志任岳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总工程师(试用期一年);
张忠同志任岳阳市科学技术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二○○五年九月二十五日
主题词:人事 任免 通知
分送: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湖风景
区、屈原管理区,市直各单位。
抄送:市委办公室,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岳阳
军分区司令部,市纪委办公室。
岳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5年9月2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