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岳阳经济开发区、南湖风景区、屈原管理区,市直各单位:
市人民政府决定:
吴晓球同志任岳阳市二人民医院院长;
周钟声同志任岳阳市广播电视局副总编辑;
张韬同志任岳阳市普法办公室主任(试用期一年);
免去刘铭竹同志岳阳市普法办公室主任职务;
陈超群同志任岳阳市劳动教养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雷欣同志任岳阳市人民政府研究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何晓明同志任岳阳市人民政府移民开发局局长;
免去李林安同志岳阳市人民政府移民开发局局长职务;
祖庆恒同志任岳阳市人民政府驻北京联络处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彭浩同志任岳阳市社会救助工作局局长;
龚石罗同志任岳阳市环境保护监察支队支队长;
伍丽同志任岳阳市规划勘测设计院院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刘雪梅同志岳阳市规划勘测设计院院长职务;
徐勇同志任岳阳市畜牧水产局总畜牧师(试用期一年);
骆新保同志任岳阳市铁山供水工程管理局副局长;
周赞先同志任岳阳市交通规费征稽处处长;
免去张克平同志岳阳市交通规费征稽处处长职务;
范律同志任岳阳市107国道管理处主任(试用期一年);
葛文斌同志任岳阳市房地产管理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许再新、蔡宇志同志任岳阳市粮食局副局长;
张炯同志任岳阳市金融证券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
洪建军同志任岳阳市财政局副局长,免去其岳阳市财政局总经济师职务;
何斌同志任岳阳市财政局总经济师;
应民政、方兴旺、刘芳、杨福炎同志任岳阳市二人民医院副院长;
李精明同志任岳阳南湖风景区管委会副主任;
蔡健清同志任湘阴县一中校长;
李建华同志任临湘市工业园管委会主任。
二○○八年十二月十一日
主题词:人事 任免 通知
抄送:市委办公室,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岳阳
军分区司令部,市纪委办公室。
岳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8年12月1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