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岳阳经济开发区、南湖风景区、屈原管理区,市直各单位:
市人民政府决定:
张伟同志任岳阳市治安管理支队支队长;
毛贻忠同志任岳阳市公安局刑事侦查支队支队长;
张政协同志任岳阳市公安局巡特警支队支队长;
何利民同志任岳阳市公安局监所管理支队支队长;
免去谭海元同志岳阳市公安局监所管理支队支队长职务;
张伟明同志任岳阳市公安局警官培训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二○○八年十二月十二日
主题词:人事 任免 通知
抄送:市委办公室,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岳阳
军分区司令部,市纪委办公室。
岳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8年12月1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