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岳阳经济开发区、南湖风景区、屈原管理区,市直各单位,中央、省属驻岳各单位:
市人民政府决定:
兰建中同志任岳阳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兼);
李立平同志任岳阳市科技局副局长;
文兰同志任岳阳市公安局副局长(挂职);
周声波同志任岳阳市司法局副局长;
曾建国同志任岳阳市康复医院院长;
免去张其瑞同志岳阳市康复医院院长职务;
胡荣华同志任岳阳市城市管理局副局长;
周孝元同志任岳阳市价格监督检查局局长;
免去刘固华同志岳阳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主任职务;
刘美良同志任岳阳市公路局副局长,免去其岳阳市公路局总工程师职务;
吴岳新同志任岳阳市公路局副局长(兼);
周良凤同志任岳阳市商务局副局长;
免去戴丽同志岳阳市文化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何永泉同志岳阳市市场建设管理处主任职务;
免去余绿林同志岳阳市三人民医院院长职务。
二○○九年十二月三日
主题词:人事 任免 通知
抄送:市委各部门,岳阳军分区司令部。
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中级人民法院,
市人民检察院。
各民主党派市委。
岳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